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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爱卫发〔2023〕4号关于盘锦市营造国家卫生城市 宣传氛围工作方案

街道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我区即将迎来国家卫生城市(以下简称“创卫)复 审检查,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 与巩固“创卫”成果活动,形成人人关心巩固“创卫”成果、 支持“创卫”的浓厚氛围,众志成城,同心同向保“创卫”的工作格局。现将“创卫”氛围营造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重点内容

广泛刊播发布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定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标语口号”“盘锦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题宣传片”及“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宣传栏”等重点内容(见附件1)。

二、 主要任务

(一)新闻宣传。

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教育引导,营造舆论氛围,不断提高市民的参与“创卫”意识、健康意识和文明意识,推动“创卫”迎检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责任单位:宣传部各街道办事处

1.做好动态宣传。各新闻媒体集中力量对巩固“创卫”成果的意义、主要内容、重点工作及各项活动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跟近跟踪宣传报道,形成强大的声势。

责任单位区宣传部、各街道办事处

2.做好典型宣传。各新闻媒体着力对巩固“创卫”成果工作中的新举措、新经验,好方法、好典型进行重点宣传,深度报道。

责任单位区宣传部、各街道办事处

3.做好网络宣传。各县区政府门户网站要设立巩固“创卫”成果宣传专栏,分级刊播、发布2020年以来的相关决定、规划、实施方案、规章制度、领导讲话以及工作动态报道、综述、简报、特色亮点工作等,力求做到内容丰富、时景对应、主题鲜  明、图文并茂,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吸引力。同时,设立县、区市民投诉电话号码。

责任单位:宣传部各街道办事处

4.做好专题宣传。各级新闻媒体要通过电视台、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在重要时段、重要板块,一方面要开设“巩固创卫成果进行时”和“曝光台”等专题栏目,另一方面要分期设置针对性、时效性强的“健康教育知识”专栏等。

责任单位区宣传部、各街道办事处

(二) 社会宣传。

利用现有的各类宣传阵地和资源,采取 多种形式,更换或制作覆盖广、占比大、有品位、上档次的巩固“创卫”成果的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区爱卫办

1.城区每条主次干道更换或制作3-5块巩固“创卫”成果 广告牌,城区主要出入口、各交通路口、公路铁路沿线、繁华 商业街等地都要有醒目美观、主题突出、制作精良的巩固“创卫”成果的宣传板3-5块。

 

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区爱卫办

2.各类大型建筑物、办公楼立面上已布设的广告至少1/3的内容要更换或增加为巩固“创卫”成果宣传内容;临街的各单位门口及周边区域都要制作发布内容元素齐全的巩固“创卫”成果宣传专栏或宣传板;尤其是各医疗卫生机构、汽车站、火车站、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要有一定数量的巩固“创卫”成果宣传板。要实现主题口号、主题图片、宣传海报抬眼即见。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城区内的建筑围挡要规范整齐,并以蓝、绿、白为基本色调,制作发布占围挡总面积20%以上的巩固“创卫”成果宣 传标语,对于现有围挡存在空白、破损或内容陈旧需补充更换的,重点以巩固“创卫”成果内容为主及时发布到位。

责任单位:住建局

4.城区临街的 LED 显示屏要增加统一发布的巩固“创卫” 成果宣传标语,做到驻足2分钟内能看到滚动播放的巩固“创卫”成果内容。广场、车站、医院等人流密集地设置的 LED 显示屏除按要求播放巩固“创卫”成果相关内容外,还要定时、定点播放盘锦市创卫宣传专题片。

责任单位: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5.出租车、公交车从即日起要高密度、高频率滚动播放巩固“创卫”成果宣传标语口号,进一步加大频率、增加时长、扩大覆盖面。同时车内明显位置有禁烟标识贴。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客运公交集团

6、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在每个出入口至少有1-2块醒目精美的巩固“创卫”成果固定广告牌。

责任单位:住建局区住建中心

7.宾馆、饭店、服务大厅、营业网点及各类窗口单位要陈列、摆放巩固“创卫”成果宣传单、相关知识宣传册。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局、区行政审批局

8.各县区的居民小区或楼栋,开展巩固“创卫”成果入户普及宣传和问卷调查活动。通过印制《致市民一封信》、漫画、海报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免费发放。让广大市民充分认识到自身不文明言行对群众健康和市容环境卫生的巨大危害,增强对 巩固“创卫”成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通过播放小视频、宣传片等形式引导市民养成健康好习惯,自觉爱护环境。开展车窗抛物、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整治行动,提升市民卫生意识、环境意识,提高“三城联创”工作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度。市民对卫生状况满意度大于90%。

责任单位:统计局各街道办事处

9.各县区要加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巩固“创卫”成果 宣传力度。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300米可视范围内要有一处主题口号或主题图片。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住建中心

(三)主题宣传。

1.兴隆台区石油大街要打造成巩固“创卫”成果或健康教育主题宣传样板街, 要打造巩固“创卫”成果或健康教育主题示范小区2个。样板街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板、宣传栏、路旗等形式营造氛围,确保在每100米可见“创卫”标语或口号。样板街的示范小区保证每个小区内有一处长度不低于10延长米的“创卫”相关知识宣传专栏。小区出入口至少要保证有一块 “创卫”主题宣传板及健康教育宣传栏,栏板上要保持整洁、内容充实、制作时间科学设置。此外,以向海大道兴隆台区段,全部形成以“大力开展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积极建设健康城市”为主题的宣传阵地,确保在每100米以内可见标语,每个路段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制作标语。

2.充分利用有利时机或平台,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广、社会影响大的巩固“创卫”成果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扩大“创卫”宣传的覆盖面、知晓率、支持率。

3.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广泛开展巩固“创卫”成果应知应会知识普及宣传活动。

4.各街道、社区(村)、农贸市场及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在门口显著位置制作发布巩固“创卫”成果专题宣传栏和健康教育宣传栏各1块。

责任单位: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三、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安排。由区委宣传部牵头,重点抓好新闻宣传;由区卫健局牵头,重点抓好健康教育宣传;各街道办事处,重点抓好辖区内的社会宣传和主题宣传。

(二)聚焦时间节点。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迅速行动,按照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对标对点,于3月20日前全面完成巩固“创卫”成果宣传工作各项任务。

(三)注重品牌培育。精心策划设计,打造一批形式新颖,格调高雅,美观精致,具有鲜明地域特色,提升城市品质的巩固“创卫”成果公益广告宣传,构建城市新的靓丽风景线。

(四)加强督导检查。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督导组,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反馈,对整改不力、工作滞后的单位要给予提示、通报和约谈,直至整改合格。

兴隆台区爱卫会联系人:尹方虹

电话:13512295055

 

 

 

附件:盘锦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宣传标语

 

 

 

 

 

盘锦市兴隆台区爱国运动委员会

  2023年3月9

4、兴爱卫发〔2023〕 4号盘锦市营造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氛围工作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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