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发〔2022〕7号关于印发《兴隆台区贯彻落实国务院、辽宁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以及盘锦市加强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工作机制》的通知
关于印发《兴隆台区贯彻落实国务院、辽宁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以及盘锦市加强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工作机制》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事业单位:
《兴隆台区贯彻落实国务院、辽宁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以及盘锦市加强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工作机制》已经区政府九届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兴隆台区贯彻落实国务院、辽宁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以及盘锦市加强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辽宁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以及盘锦市加强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决定建立兴隆台区贯彻落实工作机制。
一、主要目的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确保全区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任务
统筹推进国务院常务会确定的6方面33项、辽宁省8方面42项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以及盘锦市加强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发展10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努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稳住经济大盘,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努力将年初经济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和疫情快速处置“动态清零”成效转化为经济增长实效。稳住市场主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经济发展积蓄力量。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就业创业政策,稳定和扩大就业,做好民生兜底保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兴隆台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以及省、市加强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全区贯彻相关政策举措落地见效。领导小组设在区发改局。领导小组下设综合、财政、金融、扩大有效投资、促销费稳外贸稳外资、保粮食能源安全、保工业稳定、稳就业、保基本民生等9个专项协调推进组及督查考核组(以下简称协调推进组),分领域抓好各项政策举措落实。
(二)建立分级推进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各协调推进组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下步工作;协调推进组没半个月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议,调度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各协调推进组办公室每周调度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三)强化政策协调。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政策措施以及分工安排,结合上级对口部门出台的相关配套实施细则,对本部门本领域本行业的工作记性再部署再推动再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实行清单化管理,一体实施、一体推进国家、省、市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形成合力。
(四)加强部门联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推动落实工作合力。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政策支持。采取现场办公等方式,加强对企业的服务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五)强化督查通报。协调推进组要建立政策措施跟踪督导机制,及时掌握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要按月通报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落细。
(六)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强政策推送,最大限度提高市场主体知晓度。及时宣传政策措施落实中取得的突出成绩和典型做法,营造全区齐心协力、奋力推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生动场景,提振企业信心,增强社会预期。
附件:1.兴隆台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辽宁省扎实稳住经
济一揽子政策措以及盘锦市加强助企纾困稳
定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工作领导小组工作
职责及组成人员
2.兴隆台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辽宁省扎实稳住
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以及盘锦市加强助企纾
困稳定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责任分工表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日印发
附件1
兴隆台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辽宁省
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以及盘锦市加强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组成人员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研究部署全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辽宁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若干举措的相关工作,及时调度工作进展,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尹久辉 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组长:符宝嵩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 组 长:张忠礼 区政府党组成员、油教中心主任
宋伟峰 区委常委、副区长
许文欣 副区长
刘 智 副区长
于湧深 副区长
郑学龙 副区长
成 员:范祥森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德恒 区发改局局长
李天舒 区教育局局长
樊 静 区科技局局长
王 华 区工信局局长
徐 凯 区民政局局长
李元鹏 区财政局局长
李 庆 区人社局局长
刘 刚 区住建局局长
刘诗音 区交通局局长
白雅娜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姚红军 区商务局局长
梁 红 区文广局局长
盖 波 区卫健局局长
齐 峰 区应急局局长
李光辉 区国资局局长
寇晓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 爽 区统计局局长
刘敬涛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李 旭 区招商中心主任
杨 涛 区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主任
郑 毅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范占海 区税务局局长
孙洪谦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赫麟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德恒同志兼任。
三、协调推进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一)综合协调推进组。召集人为符宝嵩同志,副召集人为李德恒同志,成员包括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等单位负责同志。主要负责协调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定期调度、通报工作情况,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
(二)财税协调推进组。召集人为符宝嵩同志,副召集人为李元鹏同志,成员包括区财政局、区税务局负责同志。主要负责全区增值税留抵退税、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用好政府融资担保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
(三)金融协调推进组。召集人为符宝嵩同志,副召集人为范庆华同志,成员包括区财政局(金融发展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主要负责推进加大普惠小微贷款力度、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
(四)扩大有效投资协调推进组。召集人为符宝嵩同志,副召集人为李德恒同志,成员包括区发改局、区统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区招商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主要负责推进省政府15项重大工程我区相关项目、重大项目建设、稳定和扩大投资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
(五)促销费稳外贸稳外资协调推进组。召集人为许文欣同志,副召集人为姚红军同志、李旭同志,成员包括区商务局、区招商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主要负责促进消费提质扩容,对外贸易量稳质升,利用外资稳增长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
(六)保粮食能源安全协调推进组。召集人为符宝嵩同志,副召集人为李德恒同志,成员包括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负责同志。主要负责健全完善粮食收益保障政策、加强能源资源储备能力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
(七)保工业稳定协调推进组。召集人为于湧深同志,副召集人为王华同志,成员包括区工信局、区交通运输局等单位负责同志。主要负责推进工业企业复工达产、交通物流保障畅通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工信局。
(八)稳就业协调推进组。召集人为宋伟峰同志,副召集人为李庆同志,成员包括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等单位负责同志。主要负责拓宽就业渠道、支持重点群体就业、落实就业创业政策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
(九)保基本民生协调推进组。召集人为符宝嵩同志,副召集人为李德恒同志,成员包括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等单位负责同志。主要负责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梯性支持政策、完善民生兜底保障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
(十)督查考核组。召集人为许文欣同志,副召集人为刘敬涛同志,成员单位包括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等单位负责同志。主要负责督导上级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提出政策调整改进建议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区行政审批局(营商局)。
各协调推进组可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本组具体组成人员,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督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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