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兴隆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监督所)2025年度校园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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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升盘锦市兴隆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工作综合能力,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盘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盘人社发〔2013〕17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兴隆台区委、区政府对盘锦市兴隆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监督所)校园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相关要求,拟面向2025年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4名财政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辽宁中医药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锦州医科大学、沈阳医学院9所学校2025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精神,热爱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求真务实;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正派、清正廉洁,能够团结同志;
5.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报名人员需年满18周岁(2007年6月4日以前出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9年6月4日以后出生);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盘锦市兴隆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监督所)2025年校园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在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采取考核的方式。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信息将在兴隆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lt.gov.cn/)和相关高校招生就业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材料审核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4日00:00至2025年6月11日23:59。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将报名材料投递到指定邮箱(邮箱:wsjkjd@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招聘岗位+姓名+电话,报名材料均以 PDF 格式上传。考生可通过提交报名材料的邮箱查询审查结果。
3.报名材料:
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本人手写签名《盘锦市兴隆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监督所)2025年校园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个人简历内容较多,可专门后附个人简历(包括自然情况、如有本人荣誉、学业奖学金获得情况等内容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正反面;
(3)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专业需一致);
(4)相关证明材料:2025年应届毕业生因暂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加盖学校(院)公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和成绩单证明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要如实填写并提交报名材料。报名相关材料提交后,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系。
5.报名材料审核
盘锦市兴隆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监督所)将严格按照校园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报名材料审核。报名材料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考生弄虚作假,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已经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报名材料审核将在考生报名72小时内完成初审,并通过邮件反馈初审意见,考生可通过提交报名材料的邮箱查询审查结果。如考生在报名72小时后未接到审查结果,请及时拨打咨询电话查询情况,否则后果自负。
(四)考核
初审合格的考生按照电话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提供的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相关材料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证明材料,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考核。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考核。(初审合格人数较多时采取增加笔试环节)。
1.考核方法和内容:考核采用结构化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考核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每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超过10分钟。考官根据考生考核情况评定考生每一要素的得分,并合成总分。在7位考官的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保留5位考官的分数计算平均得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2.考核要求:参加考核者要按规定时间到达考核地点,迟到者取消其考核资格。对考核时透露本人姓名等相关信息的考生,以违纪论处,取消其考核成绩。考核成绩经评委会审核无误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五)体检(含心理测试)
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体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考生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及复检费用均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因本人原因放弃进入考察环节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盘锦市兴隆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监督所)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有无违法违纪、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应取得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的拟聘人员,在兴隆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lt.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者,盘锦市兴隆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监督所)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核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兴隆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lt.gov.cn/)和相关高校招生就业网站实时发布,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因未及时关注发布信息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请各位考生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在考核前的1至2天内,再检查一下身份证。
(三)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报名材料审核、考核、体检、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四)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责任。
(五)考生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人员享受盘锦人才引进政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聘领导小组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427-2818755
纪律监督电话:0427-2226187
电话咨询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11日(工作日期间,节假日除外)
具体时间如下:9:00—11:00;14:00—16:00。
盘锦市兴隆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监督所)2025年校园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