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办发〔2020〕28号关于成立兴隆台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兴隆台区5G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和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关于成立兴隆台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兴隆台区5G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和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做好相关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盘锦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兴隆台区5G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和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成立兴隆台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我区商事制度改革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成立兴隆台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陈志权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维君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侯 进 区审批局局长
成 员:武凡翔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李德恒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岳云鹏 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于海舰 区审批局副局长
宋英辉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朱吉伟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观源 区教育局局长
温 壮 区科技局副局长
张丹妮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郑 毅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宋明山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 佳 区司法局副局长
范庆华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杜延峰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傅骁锐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刘三强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朱培生 区交通局副局长
任广柱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付 强 区商务局副局长
刘 颖 区文旅局副局长
郭 稳 区卫健局副局长
董铁刚 区退役军人局副局长
韩 斌 区应急局副局长
王 艳 区审计局副局长
张可欣 区国资局副局长
王大庆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大勇 区统计局副局长
岳奇林 区营商局副局长
庞学满 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黄劲松 区法院副院长
张相明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
二、成立兴隆台区5G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为加强我区5G产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抢抓5G产业发展重要机遇,确保产业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成立兴隆台区5G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冯海滨 兴隆台区副区长
副组长:陈志权 兴隆台区副区长
成 员:张学斌 区工信局局长
刘敬涛 区住建局副局长
朱培生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朝红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孙 斌 区文旅广电局副局长
杨 光 区城建中心主任
邓春雷 区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副主任
庞学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大队长
安海巍 区公安分局政委
张 凯 区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郑 丽 区环保局副局长
张东坡 辽河油田信息管理部处长
王 刚 国网兴隆台区供电公司主任
孟庆洋 中国铁塔盘锦市分公司总经理
刘真伟 中国移动兴隆台区分公司总经理
吴 伟 中国联通5G办主任
耿巨辉 中国电信5G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学斌兼任。
三、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区物业监管,理顺协调各级各部门共同解决物业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建立区、街道二级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具体事宜如下:
(一)联席会议人员组成及主要职责
1.区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
(1)人员组成。由分管副区长召集,区住建局局长为副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由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督局、区卫健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以及辖区内水、电、气、热公司分管负责同志组成。
(2)主要职责。听取物业管理工作情况报告,通报上期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解决物业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措施,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研究制定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物业纠纷事件的解决措施,落实相关部门处置责任;需要协调解决的其他物业管理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区住建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部署,研究协调解决重大物业管理问题和突出信访案件;对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定期对物业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分类汇总,并向有关方面汇报、通报。
2.街道物业管理协调会议
(1)人员组成。由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负责召集,区住建局、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以及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参加。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可邀请市住建局进行工作指导。
(2)主要职责。协调解决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而未依法成立问题;协调解决业主委员会未依法履行职责问题;协调解决业主委员会委员不足半数或未依法换届问题;协调解决物业服务企业未依法撤离和办理交接手续问题;协调解决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的纠纷问题;需要协调解决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部置,研究协调解决重大物业管理问题和突出信访案件;对各部门履行职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定期对物业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分类汇总,并向有关方面汇报、通报。
(二)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1.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亦可根据工作需要,经召集人同意,临时召开,必要时可安排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外的部门和单位列席会议。
2.联席会议按照层级分别由区住建局,街道办事处负责召集,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工作。
3.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以会议纪要形式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相关会议纪要、文件的制发工作,督促检查联席会议决议和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4.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抓好落实。单一性工作由职能部门负责,综合性工作由联席会议讨论解决。
(三)建立通报反馈、督查制度
各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办理本单位承担的项目,在办理时限内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办理结果。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对联席会议审议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督查汇总、梳理并通报各单位,同时向区政府书面报告。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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