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办发〔2023〕4号关于成立兴隆台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指挥部的通知
关于成立兴隆台区全面振兴新突破
三年行动指挥部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为全力实施兴隆台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加强区级统筹、跟踪落实和工作调度,区政府经九届2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兴隆台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主要职责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兴隆台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具体组织实施兴隆台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各
项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年度工作安排建议,研究制定具体政策举措,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 指 挥:尹久辉 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总指挥:符宝嵩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 总 指 挥:张忠礼 区政府党组成员、辽油教育中心主任
宋伟峰 区委常委、副区长
许文欣 副区长
刘 智 副区长
于湧深 副区长
郑学龙 副区长
成 员:范祥森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徐 凯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天舒 区教育局局长
樊 静 区科技局局长
王 华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黎明 区民政局局长
刘三强 区司法局局长
李元鹏 区财政局局长
李 庆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 刚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诗音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白雅娜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姚红军 区商务局局长
王 策 区文旅广电局局长
盖 波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 权 区退役军人局局长
齐 峰 区应急局局长
索会玉 区审计局局长
李光辉 区国资局局长
寇晓东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 爽 区统计局局长
刘敬涛 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
李 旭 区招商中心主任
杨 涛 区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主任
安海巍 区公安分局政委
孙 磊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赫麟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徐凯同志兼任。指挥部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指挥部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
三、专项推进组工作职责及组成人员
围绕《兴隆台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中确定的十个方面重点任务实现新突破,指挥部下设10个专项推进组。各专项推进组负责组织制定各领域三年工作安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台账,谋划政策措施,按月调度进展,督导任务落实,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各专项推进组均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做好专项推进组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加强与有关方面沟通衔接,认真完成推进组交办的有关事项。
(一)投资消费出口专项推进组
负责领导:符宝嵩 区委常委、副区长
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 员: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广电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营商局、区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
具体负责在推动经济增长上实现新突破领域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产业结构调整专项推进组
负责领导:于湧深 副区长
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 员: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广电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营商局、区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
具体负责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上实现新突破领域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科教人才专项推进组
负责领导:于湧深 副区长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成 员:区委组织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国资局、区财政局(金融局)、区营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总工会等单位负责同志。
具体负责在塑造发展新动能上实现新突破领域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
(四)重点领域改革专项推进组
负责领导:符宝嵩 区委常委、副区长
牵头单位:区委财经办(区委改革办)
成 员: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办公室、区委政法委、区委财经办(区委改革办)、区委编办、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国资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营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区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区税务分局等单位负责同志。
具体负责在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上实现新突破领域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委财经办(区委改革办)。
(五)市场主体培育发展专项推进组
负责领导:于湧深 副区长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成 员: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国资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营商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等单位负责同志。
具体负责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上实现新突破领域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
(六)开放合作专项推进组
负责领导:许文欣 副区长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成 员: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等单位负责同志。
具体负责在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上实现新突破领域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
(七)乡村振兴专项推进组
负责领导:宋伟峰 副区长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成 员: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广电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
具体负责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实现新突破领域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
(八)区域协调发展专项推进组
负责领导:符宝嵩 区委常委、副区长
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 员: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族和宗教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广电局、区应急局、区国资局等单位负责同志。
具体负责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上实现新突破领域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局。
(九)美丽兴隆建设专项协调组
负责领导:郑学龙 副区长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成 员: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
具体负责在绿色低碳发展上实现新突破领域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分局。
(十)民生保障专项推进组
负责领导:许文欣 副区长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广电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税务分局、区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
具体负责在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上实现新突破领域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
十个方面新突破重点任务由10个专项推进组负责推进,6个专项方案由各分管副区长负责组织推进,统筹总方案和专项方案的衔接落实,确保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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