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专题栏目 >巡察工作

区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党组关于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1年9月30日至12月10日,区委巡察组对区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党组开展了“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专项巡察,于2022年1月10日向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指出了巡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意见建议。按照巡察工作相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重大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还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存在虚化现象。一是合同签订不规范。比如,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日期在计划开工之后,竣工验收报告无开工日期和竣工验收日期。二是工程验收不及时。比如,中央空调项目验收滞后近6个月。

(二)责任意识不强,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工程档案归档不规范。比如,维修改造工程缺少监理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立项文件、工程招标请示文件、申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中心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在研究制定措施的基础上,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整改任务分解清单,将巡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划定责任,逐项确立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做到立行立改、即时销号。经过近三个月的努力,对于两个方面存在的三个主要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

下一步,中心党组将认真落实委、政府决策部署和巡察组各项工作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以整改的实际成效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协调,勇于担当作为,自觉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中心各项工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重点工作落实落地。

(二)突出问题导向,全面增强使命担当。坚持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突出问题导向,针对重点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全力推进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和精细化。

(三)加强作风建设,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加强思想和作风建设,提高巡察整改的高度政治自觉逐条认领整改任务,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坚持领导带头、坚持标本兼治、坚持统筹兼顾,抓住关键部门、关键环节,一项一项持续推进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和问题责任清单,逐一整改,逐一销号。要把巡察整改成果与业务工作、日常工作融为一体,不断增强工作实效,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让整改成效体现到我中心的各项工作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427-2822991。

 

 

 

兴隆台区区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

     2022年3月30日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区委巡察组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下一篇: 区委巡察组向区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党组反馈巡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