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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巡察组向区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9月30日至12月10日,区委巡察组对区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党组开展了“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专项巡察。

2022年1月10日,区委巡察组召开巡察区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意见反馈会议。反馈意见中明确指出,区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存在统筹推进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缺乏实招,个别项目进展缓慢,协调解决突出矛盾和疑难问题力度不够、真抓实干的韧劲和务实高效的作风有所消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淡化等主要问题。中心党组认为,区委巡察组在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客观实际,并表示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全部认领。

会议指出,中心党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高度重视反馈意见,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效果。

会议强调,中心党组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三个聚焦”,紧盯项目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项目建设及强化监管情况、项目建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查找政治偏差。要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并重,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即知即改,并切实抓好源头防范工作,全力推进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和精细化。

会议要求,中心党组要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开展整改。建立整改任务分解清单,将巡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划定责任,逐项确立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班子带头贯彻落实,认真对照存在的问题,对整改任务进行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要加快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本领,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兴隆台区区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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