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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党组织关于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问题落实整改情况

发改局党组织关于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问题落实整改情况

根据兴隆台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108日至1120日,兴隆台区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对兴隆台区发展和改革局粮储局开展了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工作,2022110日传达了对区发改局巡察反馈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成立发改局落实区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李德恒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科室长为成员,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

(二)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巡察反馈会后,发改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制定下发了《发改局关于区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反馈的3个方面15个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由班子成员牵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

(三)加强督导,全力整改。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摸排、调研,以上率下,建章立制,完善机制,改变工作作风,确保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三个方面15个问题,制定整改清单,细化整改措施,强力推进整改落实。截止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关于粮食领域决策部署结合实际不够,不同程度存在“温差”“落差”方面问题。

1.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将粮食安全内容纳入学习计划,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题学习。截止目前,发改局党已经组织粮食安全有关精神、法规等方面集体学习12次,印刷有关政策汇编150本

2.对粮食安全宣传教育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每年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专题宣传教育1次。截止目前,已经在发改局全局内开展了专题普法学习教育3次,同时向涉粮企业发放了有关政策、法规及《条例》释义文本共20册在世界粮食日、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开展12325专题宣传,做好群众引导。

3.传达学习上级精神不认真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组织涉粮科室对《辽宁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辽宁好粮油”产品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仔细研读,全面掌握文件要求,待两个文件正式颁布后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逐一对6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再部署、落实。其中:①粮食收购企业信息备案制度方面,已完成区域内所有从事粮食收购业务的企业备案管理;②落实《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方面,已按照市发改委统一安排,对所有从事粮食经营业务的企业下发《2022三帐合一版盘锦市粮食经营统计台账》,实现应统尽统,并作为今年粮食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③委托有专业资质的机构开展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检查方面,因2015年盘锦市将各县区质检机构上收,盘锦市仅剩一家市级质量检验中心,此项工作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安排;④通过举办2021年科技活动周、世界粮食日和食品安全宣传日等活动开展粮食宣传方面,已向财政局申报2022年宣传专项经费,2022年将按各宣传时间节点,搞好粮食宣传工作;⑤建立粮食经营者信用档案制度方面,目前已经建立我区粮食经营者信用档案,并逐步填充完善内容;⑥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工作方面,目前已经在发改局全局开展了专题普法学习教育3次,对涉粮企业印发了有关政策、法规及《条例》释义文本共20册。

4.粮食应急保障体系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目前已编制完成《兴隆台区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草案)》、《兴隆台区粮食应急预案(草案)》,待区政府正式审议通过即可实施根据省、市粮食系统安排,2021年年底,已经对我区供应网点进行了再次调整核对,确保了11个街道每个存在一个供应网点,并逐一签订了《应急物资保障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推进粮油市场保供稳市工作

5.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2021年度的粮食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尚未开始,下一步,将严把考核标准,除进行书面材料审核,还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区直各责任部门进行实地查验;督促区水利中心加快推进,目前4.72万亩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已完成全部建设。

6.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不深不细问题的整改

已于2021年11月18日完成了盘锦川禾米业有限公司粮食收购资格备案,企业名称、地址、仓储设施等信息已上网已于2022年1月6日按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等相关规定督促盘锦川禾米业有限公司建立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安全检验等制度。

7.推进落实机构改革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截止2021年12月底,已按照区发改局三定方案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区发改局(粮储局)涉粮工作监管事项清单,明确了各项工作要求发改局内部调整增加两名工作人员从事粮食执法检查工作。

政治建设统领不够有力,履行涉粮职能职责还有薄弱环节方面问题。

8.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将粮食重点工作纳入党组会议研究内容,定期进行研究部署。在2021年10月份粮食专项巡察期间提出此项问题后,局党组第一时间进行了整改,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涉粮问题专项巡察,要求积极配合巡察工作;随后又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秋粮收购监管工作将粮食工作纳入每年工作计划进行专门安排部署。目前发改局2022年的工作计划中已经专门对粮食工作专门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计划安排。

9.履行本级部门职责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针对未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涉粮民营企业粮食经营统计台账及时进行监督检查问题,在专项巡察组巡查期间提出此项问题后,已经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整改,2021年10月26日、12月16日分2次赴盘锦川禾米业有限公司,2021年10月27日赴辽河石油勘探局振兴服务分公司,进行实地检查,并于2021年12月份对我区涉粮企业下发《2022三帐合一版盘锦市粮食经营统计台账》,要求涉粮企业按新账册录入经营统计数据针对巡察中发现对涉粮民营企业底数不清、信息不明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实地检查,并收集汇总企业上报的各项信息,目前,相关企业底数已明,纳入发改局日常管理范围。

10.缺乏主动靠前监督意识问题的整改

按照省、市关于2021年粮食应急保障企业有关工作通知要求,积极部署落实,拟定并发布通知2次,调整确定了我区11个街道11个供应网点和1家粮食加工企业名单,完善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粮食应急保障信息系统”,上报上级部门,并按要求与相关单位签订了《应急物资保障协议书》,明确了权利义务,为确保我区应急状态下粮食安全做好部署准备已于2022年1月6日按照《粮库安全生产守则》,督促盘锦川禾米业有限公司建立健全粮库安全生产责任制、粮库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1.日常监督存在短板弱项问题的整改

截止目前,已经建立我区粮食经营者信用档案,并逐步填充完善内容每年年初制定粮食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严格落实,目前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2年粮食质量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

12.粮食管理机制还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已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在秋粮收购、保供稳价方面进行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兴隆台区超标粮食收购处置管理办法(草案)》,待区政府正式审议通过即可实施。

13.落实粮食安全生产工作扎实问题的整改

已制定《兴隆台区发改局粉尘防爆三年工作实施方案》,于2021年12月14日,按照方案对涉粮企业进行了检查,并做好记录及现场检查资料保存已制定《兴隆台区汛期粮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对汛期涉粮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2022年将按照方案对涉粮企业进行监管,并适时组织应急演练。

作风建设抓而不实,维护粮食安全能力还有不足方面问题。

14.工作作风不够严谨规范问题的整改

加强涉粮业务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明确粮食安全对全区发展的重要意义,组织安排涉粮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目前已经组织制定区发改局(粮储局)涉粮工作监管事项清单,明确了各项工作要求,并要求常抓不懈进一步规范公文流转流程,党组书记已经对公文处理流程进行了再明确,要求:无论上级是通过正式公文渠道还是通过微信群、qq群发的通知,都要交由局办公室统一按文件处理流程规范处理,逐级签批,并及时归档。

15.工作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根据工作实际对区粮储局三年工作和2020年、2021年执法督查工作进行了再梳理总结,更务实、贴合实践联合相关部门加强重大节假日期间对辖区大型商超市场检查以及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防汛工作检查。2022年元旦前已经对我区大型商超进行了抽查,按程序记录、留影,制定了成品粮市场动态跟踪统计日报制、半月报制;目前已制定《兴隆台区汛期粮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2022年尚未开展防汛检查,汛期前将按方案要求检查、记录、留影。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发改局的涉粮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区发改局党组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对于需长期坚持的工作需要持续推进,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需要久久为功。下一步,发改局要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履职尽责能力。结合我区粮食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粮食工作、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加强粮食事业改革发展战略问题思考和研究,增强工作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升履职尽责能力,推动我区粮食事业发展。

二是强化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局党组要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强化担当尽责意识,厘清党组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班子成员责任,构建权责明晰的工作体系;创新监管方式,健全完善粮食应急体系建设等工作机制,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责任落实体系,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履责、守土尽责。

三是巩固常态长效,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八项规定等制度,坚决执行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此次巡察的问题整改到位,着力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把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与推动粮食工作长久发展相结合,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区粮食事业科学发展上来,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27-2998331

盘锦市兴隆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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