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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视察《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5月19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兴江及社会建设委部分人员,对我区《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视察。区民政局及相关街道、社区负责同志陪同视察。
  视察组先后来到兴隆街道乐园社区、新工街道辽河佳苑社区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区民政局对我区社会组织发展情况的汇报,部分社会组织就目前工作现状及存在的困难作了报告。与会人员共同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想办法、提建议。
  视察组充分肯定了区民政局在贯彻《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履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职责、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方面工作取得的良好成效,对社会组织在疫情防控中发挥的积极作用给予高度评价。
  视察组指出,要进一步加强我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一要加强对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的监督管理,健全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确保各社会组织有序健康发展;二要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和引导,给予社会组织更大的发展空间,帮助社会组织自我发展;三要加强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和执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工作人员的素质,不断提升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推动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区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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