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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政办发〔2023〕7号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区政府系统新增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5 浏览次数:616

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区政府系统

新增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垂管部门

为做好区政协新增提案办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新增任务

政协提案15件(附件1)。其中:科技与经济建设类1件,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7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类1件,文化教育卫生类6件。

二、办理时限

各单位向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反馈办理意见截止时限为7月15日,协办单位向主办单位反馈协办意见截止时限为5月31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办复的,须提前向区委区政府督查室提交书面说明,经同意后可作延期处理。

三、办理要求

详细办理要求请参照兴政办发〔20233文件《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区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

附件1:兴隆台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以来的新增提案分类表(3).xlsx

 

 

                                  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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