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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兴隆台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30日至12月10日,区委巡察组对“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巡察。2022年1月10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重大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巡察中,发现我局在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例如,设计院、研究院等九个社区和辽河佳苑社区养老综合体装修改造等两个项目,施工合同签订日期在计划开工日期之后。
2.责任意识不强,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巡查中,发现我局个别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工程档案不规范。例如康惠、荒地等六个社区工作用房装修改造工程缺少招标请示文件和申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等。
    针对上述两个问题,我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突出问题导向,全面增强使命担当。组织班子成员和业务科室认真进行总结和反思,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项目实施前期工作推进缓慢,造成后续施工时间紧张。由于实施项目建设前期涉及初步设计概预算、批准立项、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公开招标多项步骤,各阶段工作实施期间未能做到及时高效衔接,出现脱节现象。如康惠、荒地等六个社区工作用房装修改造工程,虽然2019年3月该项目就已经由区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实施,但由于前期设计预算、审批立项以及招标控制价审核三个步骤实施时间过长,直至8月末才完成才项目公开招标工作,历时近6个月时间,造成后续施工时间的压缩。
    二是项目设计预算考虑不全面,施工过程出现设计变更。由于社区综合服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多为对原有旧房屋内部格局、水电暖线路、天棚地面进行改造,绝大部分房屋原施工图纸街道和社区已无法提供,在设计预算时因实地勘察不细致、考虑不全面,出现工程量计算漏计漏项现象,只能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弥补,从而出现设计变更。如创新街道商西社区活动室改造装修工作在前期设计时只顾及室内,未考虑到由于该房屋建成至今已逾30年,其原外接电缆为铝质电缆,无法与室内设计电路设施相匹配,且存在安全隐患,只能进行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的增加。
    三是项目施工过程监督不到位,部分工程出现超期施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对施工方管理和督促不够,以及现场不满足施工进场条件等原因造成施工过程存在拖沓延误现象。如设计院社区、研究院社区等九个社区工作用房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周期为90天,而实际工期近150天,造成部分社区未能按原定计划迁入新址。
    四是项目施工合同编制不严谨,出现时间逻辑差异。项目工程招标后急于按部就班完成工作任务,忽略对施工合同文本的校对,未考虑到项目招标后的公示周期问题,如设计院、研究院等九个社区用房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合同中“计划开工时间”在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之前,产生逻辑不合理问题。
    二、主要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项目建设初期管理工作。建立从项目立项到施工建设期间重要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倒排机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二是提高设计预算精确度。要将项目建设内容积极与使用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因地制宜的对施工图纸进行及时修正,以满足使用方对功能的需求。
    三是加强施工进度管理与控制工作。编制建设施工总进度计划,并按照计划完成整个施工任务。确定项目总进度目标和分进度目标,及时协调与施工进度有关的单位、部门和施工方之间的关系。
    四是提高工作严谨性认识。态度决定水平,细节决定成败,要端正态度,以一种认真、执著、勤勤恳恳的态度面对工作,把工作做到力所能及范围内的极致,从而弥补能力上的缺陷。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努力提高项目管理与执行方面能力和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310233;;电子邮箱84686521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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