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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会议第10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8-04 浏览次数:1

耿文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兴隆台区辽河美术馆划归市本级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单位已收到《关于兴隆台区辽河美术馆划归市本级管理的提案》,并已详细了解该提案相关内容。首先感谢盘锦市政协及耿文飞委员对辽河美术馆发展的热切关注。

辽河美术馆由兴隆台区人民政府于2004年投资建设,2006年正式投入使用。通过多年的发展和努力,辽河美术馆先后被授予“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文化(美术)产业示范基地”、“国家青少年教育基地”、“辽宁文化名片”、“辽宁省青少年教育基地”等称号,已成功举办展览400余项,其中包括国家级重要展览50余项。兴隆台区政府从开馆至今,已累计向辽河美术馆投入资金1.2亿余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硬件维护和展览经费保障,为我区、市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做出了突出贡献,得到社会各界一致认可和好评。目前,兴隆台区政府以打造一流美术展馆为目标,仍以大量政府财力作为发展保障,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每年用于辽河美术馆硬件维护和展览经费不少于100万元。

兴隆台区有能力、有信心做好辽河美术馆运营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擦亮辽河美术馆这一文化名片,发挥好辽河美术馆在我地区的学术引领和产业引领作用。

2020年,我区以辽河美术馆为中心场馆,结合周边9座场馆,打造了“辽河楹联书法博物馆”群,填补了国内在该项目中的空白,场馆规模、展品数量和质量上属全国首位。 2020年10月开馆至今,观者不断,得到业内高度赞誉,为我地区文化项目填补了新的内容,为文化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作为“辽河楹联书法博物馆”主体展馆,辽河美术馆不适宜独立划归市级管理。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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