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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樊红艳委员《关于倡议全社会关注残疾儿童成长的提案》答复

发布时间:2021-08-03 浏览次数:2

尊敬的樊红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倡议全社会关注残疾儿童成长的提案》,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区残联和区教育局认真办理,现将办理答复如下:

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工作,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

兴隆台区2020年6-15周岁残疾学生共计129人,其中安排至盘锦特殊教育学校44人,兴隆台区域外5人,区域内学校安排80人。残疾儿童安置率100%。

2021年6-15岁残疾学生共计100人,其中能到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的约50人;盘锦市特殊教育学校位于大洼区田家镇,距离我区仅6公里,剩余残疾儿童可到此校上学。

虽然《辽宁省教育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辽教发201789号)文件要求,县(区)域内人口数量达到30万人,在所属地区必须建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但是根据我区残疾儿童人数以及随班就读的实际情况,我区若建设特殊教育学校,易造成资源浪费,建议与盘锦市特殊教育学校联合办学。

同时,对您提出的其他相关意见和建议,在实际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落实,努力为残疾儿童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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