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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兴隆台区2018年水稻机收割控茬作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兴政办发〔2018〕53号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12-30 浏览次数:631

关于印发<兴隆台区2018年水稻机收割控茬作业实施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兴政办发〔201853)

 

 

 

  一、起草背景及必要性

 

  按照《盘锦市水稻机收割控茬作业实施意见》为有效预防水稻高茬秸秆焚烧,严格控制水稻机收割时的稻茬高度

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区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兴隆台区2018年水稻机收割控茬作业实施意见》,形成汇报材料。

 

  二、框架结构及主要内容

 

  该意见总体构架分三部分:

 

一是工作任务

2018年秋季,全区水稻机收割全部实施控茬作业,稻茬高度不超过15厘米。全区完成水稻机收割控茬任务9.5万亩,其中兴隆农场(兴盛街道、惠宾街道)2.6万亩,新工街道0.096万亩,兴海街道1.45万亩,曙光街道(辽河油田农事企业)1.75万亩,新生街道(鼎翔集团)3.6万亩。

工作措施提出8项内容。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任务。对纳入秸秆全部还田计划的地块,参加作业的水稻联合收割机秸秆还田部分必须切段抛撒,每段长度10厘米以下。明确了相关责任部门。

2.扎实开展农机化服务。秋收作业前适时发布跨区作业信息,作业期间加强农情调度,开展农机技术服务及农机产品打假等工作。

3.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涉农街道、兴隆农场要将水稻机收割控茬、切段抛撒还田作业工作纳入本级督查工作范围。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带队,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收割控茬情况进行督查。

4.兴隆农场水稻机收割控茬作业以兴隆农场及兴盛、惠宾街道为双重主体。

5.加强机收作业市场监管。对降低收割费用强行留高茬(稻茬高度超过15厘米)、出现焚烧秸秆等问题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关于水稻机收割控茬作业的要求,做到家喻户晓,宣传不留死角。

7.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加强农机农艺融合,积极研究、探索、制定科学的适合我区的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技术路线和作业模式。

8.纳入全区扫黑除恶整治范围。对于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村霸” 欺压百姓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垄断经营防碍水稻控茬工作的,要坚决予以打击,全面整治乱象。


原文件:兴政办发〔2018〕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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