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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1-29 浏览次数:667

尊敬的崔勇代表:

您所提的关于加强辽油沈采矿区养犬规范管理的建议已收悉,并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文明养犬宣传。

常态化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制作宣传资料,组织人员进驻辖区各居民小区进行文明养犬宣传。近年来,沈采街道制作了各类宣传单和宣传画,科普狂犬病知识、文明养犬行为守则等,营造文明养犬、依法养犬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辽宁省辽河公安局高莲分局沈兴派出所针对沈采矿区养犬事务无管理权。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沈采街道办事处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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