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top_img.png

对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1-04 浏览次数:661

尊敬的李云明代表:

您提到的《针对先锋社区的改进需求----关于提高家用燃气安全问题议》已收悉,感谢您对燃气安全工作的关心。现将我局的调查结果反馈如下:

关于您提到的先锋社区为传统的油田单位老职工集中小区,居民老龄化较多,家用燃气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我局已安排国华燃气公司近期对先锋社区进行安检,我局督促兴隆街道先锋社区做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发放燃气安全宣传手册,做好老年人使用燃气安全工作。

我局将对全区燃气安全管理方面继续加大管理,做好燃气宣传工作。


区住建局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二日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3001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0012352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03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427-298906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