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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1-04 浏览次数:608

尊敬的李云明代表:

    根据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我中心对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李云明的建议高度重视,责成中心环卫业务综合管理科对代表提出的建议认真解读、梳理,经我中心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现对代表提出的增加先锋社区公园公厕建议的回复如下:先锋小区属于封闭式小区,有物业公司管理,不具备条件,无法建设公厕。

此函。

 

                    兴隆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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