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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政办发〔2018〕54号 关于成立兴隆台区P2P网贷风险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6 浏览次数:1521次

关于成立兴隆台区P2P网贷风险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垂管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P2P网贷风险应对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兴隆台区P2P网贷风险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P2P网贷风险应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负责全区P2P网贷风险应对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研究制定、审议、修订全区P2P网贷风险应对工作相关办法和措施,协调解决P2P网贷风险重大问题。

2.组成人员:

组  长:陈宝库 区长

副组长:杨怀林 常务副区长

成  员:柏凤阁 区信访局局长

李  庆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田  俊 区互联网舆情研究中心主任

高喜良 区工信局局长

盛  勇 区公安局副局长

张相明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齐学民 区法院副院长

张维军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高  虹 区国资办(金融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高虹同志兼任。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9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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