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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政办发〔2018〕39号 关于印发兴隆台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9 浏览次数:604
                关于印发兴隆台区2018年政务公开

工作安排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垂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兴隆台区结合工作实际,作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决策实施公开,促进政策落实落地

1.加强决策预公开。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企业现实利益、需要全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公布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认真吸纳众智。政府网站要设置意见征集栏目,发布决策草案,提供社会意见反馈渠道。(区政府各部门负责)

2.强化决策信息公开。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公开。政府门户网站要设置政策文件和政府会议类栏目,集中公开以本级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和政府相关会议信息;部门政府网站设置政策文件类栏目,发布本系统相关政策信息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负责)

3.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决策作出后,要加强政策解读,让群众听得懂、能认同,引导预期、凝聚共识。要围绕加快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深入实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方面重大部署。特别要解读好“五位一体”“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新发展理念、“四个着力”“三个推进”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区政府各部门负责)

区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吹风会、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区政府各部门负责)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起草部门在向本级政府办公室报审文件时,将解读材料一并报送。政府网站设置政策解读专栏,政策文件在政府网站发布3日内,发布相关解读信息,并与政策文件互为链接。(区政府办公室负责)

4.推进执行结果公开。主动公开涉及民生、企业重大决策的具体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和监督方式等,全过程、全方位受监督,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结合“十三五”规划、政府工作报告,特别是“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等,公开相关工作的执行情况、落实结果。注重运用网上民意调查等方式,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地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取得成果。(区政府各部门负责)

    (二)推进履职行权公开,促进行政依法依规

1.加强行政权力事项公开。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清单内容发生变化时,政府网站及时更新。(区编委办牵头)

    扎实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公开相关工作情况,适时公开我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

2.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建设覆盖市、县的辽宁省企业信用公共监管平台,集中公开工商、质监、税务、卫生、环保、消防、交通、教育、住建等与企业生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监管信息,公开执法主体的职责、权限和执法依据,公开执法流程、裁量基准等,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区政府门户网站与辽宁省企业信用公共监管平台进行链接。(各相关部门配合)

3.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抓好财政预决算公开。推动政府及其部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政府决算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同步公开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分项公开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及时公开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批准的本地区债务限额、债务余额和债务发行、使用、偿还等情况。(区财政局牵头)

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结合实际选取本地区本行业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公开项目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信息以政府网站为主要发布载体,积极利用国家、省平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配合)

抓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食品药品安全、公共文化体育领域信息公开,坚持高效便民,面向基层,贴近群众,运用多种方式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加强引导,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环保局(交通局)、区卫计局、区文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经局等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

4.强化社会重大关切舆情回应。对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及时回应不失声、妥善处置不缺位,并将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布。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政务舆情应对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配合)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促进服务优化优质

1.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快建设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推动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公共服务等更多事项一网通办,年底前全70%的行政许可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

2.切实提升实体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全面加强实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强化部门协同,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推动线下线上服务融合,政务服务信息同源管理,确保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杜绝体外循环、明进暗不进。探索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运行模式,推动一事跑多窗向一窗办多事转变。加强政务服务中心软硬件设施配备,改善服务环境,结合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合理设置服务窗口,避免出现不同服务窗口冷热不均现象。进一步完善考核监管机制,规范服务行为,强化运行监管,确保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满意的服务。(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配合)

3.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企业开办时间、建筑施工许可审批时间再减少一半的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及时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进一步清理并公开企业和群众办事需要提交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和盖章环节,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加快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政务服务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联动协同办理,减少材料重复提交。制定公布全一次办事项清单。围绕办理一件事情,梳理涉及多个部门、需要企业和群众多次跑、多头跑的事项,制定一件事情清单。积极开展证照寄送、在线支付等服务。适时组织开展政务服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推动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增添活力,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增加便利。(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编委办、区发展和改革局配合)

(四)推进公开平台建设,畅通信息发布渠道

1.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和《辽宁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辽政办发2017129号,继续做好政府网站监督检查。规范政府网站开办整合审批联动机制全市政府网站开办整合须逐级审核,经市政府办公厅批准同意后,进入备案流程,未经批准的,不予备案、不批复域名、不准许上线。规范政府网站域名,不以“.gov.cn”为后缀的政府网站域名要全部改造;部门网站要使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的下级域名。(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配合)

2.优化政府网站功能。优化政府网站搜索功能,加强对政策文件信息搜索。政府门户网站要与兴隆台区便民服务平台(兴隆云)福尚兴隆APP进行前端整合,确保信息同源,提升政府网站办事服务功能。(区政府办公室牵头)

)推进制度化规范化,促进体制机制完善

1.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公开申请接收转办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答复意见格式。新条例出台,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配合)

2.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制度。按照谁起草、谁提出,谁审查、谁认定的原则,规范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印发的文件要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配合)

3.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兴隆台区教育卫生领域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按照《关于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公开201736号)文件要求11月底前修改完善义务教育和医疗卫生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形成总结报告,提出公开标准规范建议。年底前组织开展试点工作验收评估,总结试点经验。(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教育局、区卫计局配合市政府政务办完成)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

5.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以表格形式,展示主动公开信息的名称、内容概述、责任部门、发布载体、网站链接等。目录要按共性信息和个性信息进行分类,共性信息包括机构设置、政府文件、政策解读、舆情回应、法律法规等;个性信息包括部门业务信息和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区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

(二)保障工作力量。区政府各部门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保障必要人员力量,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区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认真抓好落实,防止简单地以文件落实文件,各部门要主动与政府办公对接,研究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相关栏目,并负责信息保障。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627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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