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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区市场监管局召开流通环节大型商场超市负责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发布时间:2017-06-23 浏览次数:616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辖区大型商场超市食品经营行为,兴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623日组织开展了对兴隆集团的兴隆大厦、兴隆二百、兴隆三百、兴隆四百大型超市的涉及食品柜台的供货商进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标准等内容的培训,旨在在全面推进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的基础上80%落实主体责任标准达到规范化要求。此次培训近70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分两部分,首先由兴隆集团兴隆四百的经理马宝力针对集团关于对食品安全的检查管理规定进行了讲解;其次兴隆区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科高洪权科长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进行了解读,并根据食品流通企业的经营性质和特点,结合我区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中遇到的典型案例详细地讲解了《辽宁省食品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标准》,重点突出,针对性强,收到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培训会上明确了下一步兴隆区市场监管局将通过向每户食品销售者发放主体责任标准;逐户督促和引导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标准;开展主体责任示范店创建标准;建立辖区监管主体台账和落实主体责任标准规范化名单等具体工作措施来开展此项工作。

培训会上,食品流通科高科长代表区市场监管局对兴隆集团的商场超市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的培训和管理,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在食品购进、仓储、销售等环节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素质,推进社会共治,努力降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健康。三是企业结合主体责任落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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