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top_img.png

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发布时间:2016-03-29 浏览次数:599

为保障辖区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期,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力争全面完成好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一是不断探索创新,切实优化食品监管模式。把事后查处、被动救火式的监管,转变为主动排查、预防为主的模式。继续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等工作。强制企业履行索证索票、经营记录等可追溯义务,把整个生产经营链条打造成一个完整的责任链条,形成一个可倒查、可追责的体系。统筹各类资源、用好多种手段,打好“组合拳”,形成监管合力。通过制度设计,把“审、批、查”这几道工序有机结合起来,把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现场检查和稽查办案有机衔接起来,突出重点、集中发力,妥善解决突出问题。完善应急预警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健全工作机制,确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及时、处置到位。

二是抓好严打重处,着力构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落实日常监管“网格化”管理,分区划片,定人定责,消除监管盲区,落实监管责任,逐步实现日常监管规范化、制度化。加大监督检查、暗访抽查、市场巡查、执法抽检的频次和范围,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整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深入开展各类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高度重视群众的反映和诉求,扎实做好食品安全各项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保持严惩重处高压态势,重拳出击、重典治乱,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不手软,坚决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促进社会共治,切实形成食品安全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食品安全信息通报、风险监测、源头追溯、联合执法、打击犯罪等方面的沟通配合,提高食品监管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推进社会参与监管,加强“12331”投诉举报平台建设,把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稽查打假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发挥投诉举报工作的信息传递和风险预警作用,调动社会参与维护食品安全积极性。充分发挥各级消费者协会作用,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不断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3001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0012352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03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427-298906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