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top_img.png

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6-02-02 浏览次数:695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消费安全,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切实规范食品市场秩序,有效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快乐、祥和、安全的节日,近期,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专项行动。

一是落实属地职责,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明确监管人员职责,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全面摸底排查,做到底数清晰、重点整治。结合日常监管、治理整顿排查出的问题以及本地区实际情况,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区域、场所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快速检测的应用,加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力度,对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和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

二是强化重点整治,督促整改落实。结合辖区实际,突出节日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突出大米、河蟹、水产品、肉制品等重点品种,突出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养老机构食堂、承办年夜饭及婚庆等大型宾馆餐厅等重点餐饮服务场所,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整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严把食品质量准入关,切实保障节日食品消费安全。同时,针对节日保健食品消费特点,以减肥、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保健食品为重点,加强对批发市场、药店等场所的监督检查。通过集中力量、采取联合执法等方式,严厉整治反复出现、易发多发、容易反弹的突出问题。
       三是加强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本着依法、及时、从严、从重的原则,加大对发现的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假冒伪劣食品以及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查处一批违法案件,震慑违法分子。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直至停业整改、吊销证照;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严禁以罚代刑。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曝光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消费者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公开曝光制售假劣食品行为和危害学生身体健康的典型案例,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培养百姓形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是落实常态化监管,完善应急防控体系。构建“政府主导、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动员全社会参与,形成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积极采取引导教育与督促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沟通、应急管理和应急保障制度,建立定期联合巡查机制,加强督查、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相关知识的培训和演练;督促学校和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以保证食品安全应急事件中伤者的救治和赔偿及时到位。建立“网格监管、分级管理、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的食品网格化监管体系,确保食品安全事故有效控制,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截止目前,检查流通领域食品经营商户620余户,餐饮服务领域经营商户860余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140余户,保健品经营商户127户,整治、规范索证索票不全、台账记录不全、后厨脏乱差等各类食品经营行为160余户次,有力捍卫了辖区百姓的健康安全。

下一篇: 没有了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3001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0012352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03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427-298906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