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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关于先锋公园西侧路面硬化建议 (第90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0-11 浏览次数:210次

赵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先锋公园西侧路面硬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建议,兴隆台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现场勘察,发现该道路是贯穿先锋小区的一条休闲道路,不属于先锋公园内的基础设施。根据2020年油田“三共一业”移交明细,只有先锋公园移交至兴隆台区人民政府,故该条道路的产权归属于小区物业所有,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已告知小区物业对路面进行硬化,后续区政府相关部门督促小区物业尽快实施落实。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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