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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高新区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11-02 浏览次数:1

为做好高新区法律顾问选聘工作,根据《辽宁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经高新区党工委同意,决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精通党内法规、民法、行政法、公司法,且在相关领域有丰富工作经验的执业律师。熟悉盘锦市及高新区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债务风险化解、国企投融资等相关业务,能够保障紧急事项快速响应、及时到场开展法律服务的律师优先。

二、工作职责

1.为高新区重要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重要改革举措提供合法性审查、风险研判和专业法律意见,保障决策合法合规。

2.协助审查、起草、修改高新区重要合同、合作协议、项目文书等各类法律文书,防范合同法律风险。

3.为园区项目建设、债务化解、信访调处、投融资风险管控、突发事件处置等重点工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和法治解决方案。

4.代理、协助处理高新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及各类非诉法律事务,依法维护高新区合法权益。

5.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合规培训,指导机关各部门规范履职,协助梳理行政履职法律风险点。

6.完成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三、聘任期限

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为1年,期满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服务质效及工作需要,可按程序续聘。

四、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执业规范,无政治问题、无不良从业记录。

2.一般为中共党员。

3.具备扎实的法学专业功底,持有有效律师执业证书,执业年限5年及以上,品行端正、职业信誉良好。

4.熟悉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国企投融资、信访矛盾化解、债务风险防控等相关法律业务。

5.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撰写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能够快速响应高新区法律服务需求,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法务工作。

6.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常态化法律服务、专项法务研判、应急事件处置等工作,时间精力充足,可保障履职连续性。

7.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能够严守党政机关工作秘密、工作资料和涉密事项。

8.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行业行政处罚、律师行业惩戒;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执业纠纷、负面舆情及不良信用记录;未曾在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期间,因履职不力、违规执业、泄密失责、损害机关利益等被解聘;不与高新区存在利害关系而影响公正履职。

9.无其他不适宜担任法律顾问的情形。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8日。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自愿填写《盘锦高新区选聘法律顾问报名表》,如实、完整、准确填写后,连同其他报名材料报送至盘锦高新区,或扫描成PDF格式电子文档报送至指定邮箱。

(三)报名所需材料

个人简历、执业证书、执业年限证明、过往党政机关及园区法律服务案例、信用证明、无违法违纪情况等相关材料;《盘锦高新区选聘法律顾问报名表》,粘贴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27-2918011;0427-2831555

电子邮箱:pjgxq5687@163.com

邮寄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中华路360号(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11室 孙琦雯收)

七、其他事宜

报名者须对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要求和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本公告由盘锦高新区负责解释。

 

附件:盘锦高新区选聘法律顾问报名表

 

 

                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