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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盘锦市兴隆台区荒地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终止清算专项审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30 浏览次数:2

为完成盘锦市兴隆台区荒地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历史清算工作,厘清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聘社会信誉良好、执业质量达标、恪守职业道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开展终止清算专项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

盘锦市兴隆台区荒地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包含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回迁房源安置)相关档案、财务账目及回迁安置房源信息清算审计。

二、委托单位

盘锦市兴隆台区房屋征收安置事务服务中心

三、委托的内容及最高限价

委托内容:查阅项目征收协议档案、财务会计账簿及凭证,核对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合规性、补偿资金拨付与发放金额一致性;核查回迁安置房源数量、安置情况;梳理项目存在问题,出具终止清算专项审计报告,并配合后续财政、巡察等部门问询。

最高限价:79400元(所有费用包干,包含资料查阅、审计、报告编制、配合问询等全部费用)。

四、报名条件(会计师事务所)

1.持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开展审计业务,独立出具专业审计意见,不受其他单位及个人干预。

3.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近3年无财政、注册会计师行业主管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

五、中选方式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单位,报价最低者确定为中选机构。

六、报名要求及联系方式

1.报名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2.报名材料提交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房屋征收安置事务服务中心(兴隆台区惠宾街107号西厢楼301室)

联系人:关媛圆

联系电话:0427-2228211

 

 

盘锦市兴隆台区房屋征收安置事务服务中心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