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选兴隆台区2026年“春满兴隆 ·四十芳华”第四季促消费活动金融 支付平台及参与活动企业的公告
各平台企业、商贸企业:
为持续释放消费潜力,抢抓三、四季度消费旺季,用好财政促消费专项资金,扎实做好建区四十周年系列惠民工作,兴隆台区拟于2026年9月16日-10月31日开展2026年“春满兴隆・四十芳华”第四季促消费活动,为提升活动的公平性、便捷性、安全性,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金融支付平台,服饰、手机等销售企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选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申报平台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依法在盘锦市兴隆台区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无不良纳税记录,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在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受到所在行业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3.具备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支付结算等相关经营范围,在促消费补贴类似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4.具备成熟、完善的防黄牛、防套补技术体系和风控能力,能够通过技术手段精准识别外挂软件抢券、批量注册账号、异常交易等行为,有效阻止消费券套现、骗补、倒买倒卖等不法行为,可提供针对性的风险管控解决方案。
5.具备较强的消费者消费行为分析能力和数据核验能力,可通过地理位置、身份信息、交易轨迹等要素核验消费者资格,拥有消费券活动全部数据调取权限。
6.拥有稳定的专业运营服务团队,具备成熟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能及时受理并解决商户报名咨询、核销等相关问题,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7.具备较强的平台影响力和商户、用户覆盖能力,支持消费核销的商户可覆盖兴隆台区服饰、手机等活动相关行业领域,平台使用率高、消费者认可度良好。
8.能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盘锦市兴隆台区商务局的监督管理,按要求及时提供核销相关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专项资金审计和绩效评价工作。
(二)参与活动企业申报条件
1.兴隆台区行政区域内注册且正常经营的服饰和手机企业。
2.企业须在兴隆台区行政区域内,证照齐全、诚信经营。有线下实体经营场所,经营状况良好,销售及售后服务体系完善,承诺遵守活动规则。
3.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环保、防疫相关规定。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4.入选企业要作出承诺,保证按市场正常价格销售且提供2%的价格优惠,严把进货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产品进入市场流通。
5.具备开具发票能力,销售发票须开具给个人。
6.自愿参与并有垫资能力,接受商务部门委派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配合提供佐证材料。
二、申报材料
有意向参与遴选的平台和参与活动企业,需按顺序准备以下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电子版扫描件(PDF格式),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一)金融支付平台企业提交材料(纸质加盖公章+电子版)
1.企业情况说明:围绕申报条件、平台运营能力、风控技术体系、既往承接政府消费券发放经验等进行说明,重点阐述防黄牛、防套补的技术方案和实施案例。
2.资质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等网站无失信记录的查询佐证截图。
3.服务团队说明:平台运营、技术开发、投诉处理等团队的人员配置、专业资质及工作经验介绍。
(二)参与活动企业提交材料(纸质加盖公章+电子版)
1.2026年兴隆台区“春满兴隆·四十芳华”第四季促消费活动申请表(见附件2)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和企业银行账户相关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参与企业承诺函(见附件3)。
三、申报时间及报送方式
1.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平台和参与活动企业自愿申报,于2026年9月12日17:0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盘锦市兴隆台区商务局,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与综合评审:盘锦市兴隆台区商务局对申报企业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初审的企业组织综合评审,重点考察企业资质、风控技术能力、运营服务经验、方案合理性等,必要时组织企业进行陈述、答辩。
3.确定入选平台和企业: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择优确定入选平台和参与企业;若仅有一家平台企业符合申报条件并完成报名,不再另行组织评审,经盘锦市兴隆台区商务局审议通过后直接确定为合作平台。
4.公示与合作:入选平台企业和参与活动企业将通过盘锦市兴隆台区官方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盘锦市兴隆台区商务局与入选平台企业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四、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31号
联系电话:0427-2310299
特此公告。
附件:
1附件2026年兴隆台区“春满兴隆·四十芳华”第四季促消费活动金融支付平台评审指标及评分标准表
2附件2026年兴隆台区“春满兴隆·四十芳华”第四季促消费活动申请表
盘锦市兴隆台区商务局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