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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

发布日期:2026-08-08 浏览次数:298

  8月7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了《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春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区人大换届选举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今年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换届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会议批准了关于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换届选举各阶段的具体任务,作为推进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行动指南,全体与会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全力以赴谋划好、组织好、实施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要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全过程,始终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要依法依规操作。抓实抓细换届选举工作程序,每一个环节都必须严格对照《选举法》和《实施方案》执行,做到法定程序不变通、规定动作不走样,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平稳、有序推进,确保选举结果经得起检验;要严明换届纪律。严格执行“十严禁”等换届纪律要求,对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违纪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高质量完成换届选举任务。

  区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区政府副区长张亚昕、区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及区法检两长列席会议。(文/摄:于淼 区宣传事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