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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注销盘锦中汇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办学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0 浏览次数:405

关于依法注销盘锦中汇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办学许可证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1号)第五十条、《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辽人社规〔2023〕3号)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法律规定,盘锦中汇职业技术培训学校主动申请终止办学,已满足办学许可法定注销条件,现就拟注销相关事宜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盘锦中汇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为任天东,办学许可证号为人社民321110350000248号,办学登记地址位于盘锦市兴隆台区金城路200号。

 二、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4日,共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如对盘锦中汇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办学许可注销事项存在异议,均可实名向我局提交书面意见及佐证材料。

三、受理方式

    联系电话:0427-2310697

联系地址:兴隆台区市府大街26号310室

 

三、相关事项

(一)公示期满无有效异议后,我局将依法办理盘锦中汇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注销手续。办学许可注销完成后,盘锦中汇职业技术培训学校须立即停止全部办学业务,严禁该学校、法定代表人以原学校名义,或借用原有办学资质无证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活动。

(二)盘锦中汇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需妥善落实善后处置,完成存量学员课时转接、剩余学费退还、财务清算、教职员工安置等工作,保障学员、教职工合法权益。相关权益受损方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问题,也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