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隆台区2025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情况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关于印发〈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人社规〔2023〕3号)等相关规定要求,对辖区内2025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年度检查工作,现将年检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与盘锦市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办联系。
年检不合格的学校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发布招生广告及开展培训等相关业务,复检合格后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0日-2026年6月16日
联系电话:0427-2310627
附 件:《2025年度兴隆台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情况汇总表》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