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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十六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6-05-13 浏览次数:710

一、整改任务

摸排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二、整改目标

杜绝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低乃至“晒太阳”的情况

三、整改措施

经兴隆台区全面摸排,实地走访调研,检查是否存在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低乃至“晒太阳”的情况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经兴隆台区全面摸排,实地走访调研,兴隆台区鼎翔污水处理厂、曙光七分厂污水处理厂、曙光生活污水处理厂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均平稳运行,出水均达标排放。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27-2807117

邮寄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中共盘锦市兴隆台区委员会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