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18号 【办公电话】 0427-2660160 【办公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兴政发〔2025〕10号 关于成立盘锦兴隆台建达空调维修安装中心“7·28”一般触电责任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01 浏览次数:2219次

区各有关部门:

2025年7月28日,盘锦市兴隆台区建达空调维修安装中心进行空调维修过程中,发生一起一般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经初步调查,盘锦市兴隆台区建达空调维修安装中心“7·28”一般触电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88号)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成立盘锦兴隆台建达空调维修安装中心“7·28”一般触电责任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兴隆台区应急局副局长郭洪深担任,区应急管理局、辽河公安局渤海公安分局、区纪委监委、区总工会单位相关人员为事故调查组成员,并邀请区检察院参与,依法组织开展事故调查。

 

附件:盘锦兴隆台建达空调维修安装中心“7·28”一般触电责任事故调查组人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日     

 

 

 

 

 

 

 

 

 

 

附  件

 

盘锦兴隆台建达空调维修安装中心“7·28”

一般触电责任事故调查组人员

名单及职责分工

 

一、成员名单

组  长:郭洪深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  旭  辽河公安局渤海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大队长

张晓宇  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赵晓静  区检察院第三检察室主任

杨向东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窦永杰  区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

韩希伟  区应急管理局商贸执法中队中队长

高  义  区应急管理局危化执法中队中队长

郭  宇  区应急管理局机动执法中队队员

王维民  区应急管理局机动执法中队队员

安晓威  区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执法中队中队长

杨  勇  区应急管理局制造业执法中队中队长

刘  野  区应急管理局商贸执法中队队员 

耿  琛  区应急管理局危化执法中队队员

生智新  专家

王庆林  专家

谢洪顺  专家

事故调查组下设技术组、综合管理组、监督管理组。

(一)技术组

组  长:高  义  区应急管理局危化执法中队中队长

成  员:生智新  专家

王庆林  专家  

(二)综合管理组

组  长:杨向东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韩希伟  区应急管理局商贸执法中队中队长

王  旭  辽河公安局渤海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大队长

窦永杰  区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

王维民  区应急管理局机动执法中队队员

安晓威  区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执法中队中队长

杨  勇  区应急管理局制造业执法中队中队长

刘  野  区应急管理局商贸执法中队队员 

耿  琛  区应急管理局危化执法中队队员

谢洪顺  专家

(三)监督管理组

组  长:张晓宇  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赵晓静  区检察院第三检察室主任

郭  宇  区应急管理局机动执法中队队员

二、职责分工

事故调查组负责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起草事故调查报告。

各小组具体职责如下:

(一)技术组

1.事故现场勘查,出具现场勘验情况记录。

2.事故直接原因调查(取证、分析和认定)和技术方面的间接原因调查工作。

3.事故现场责任认定。认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需要进一步采取强制措施的,报经调查组组长同意后,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4.提交事故原因技术调查报告。

(二)综合管理组

1.公安部门负责出具对事故死亡人员尸检报告,对涉嫌犯罪的事故责任者提出追究刑事责任处理意见。

2.对事故涉及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调查。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报经调查组组长同意后,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3.就事故涉及行政许可、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对监管部门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调查。

4.提交事故管理报告,起草事故调查报告,提出事故性质和事故原因分析情况,事故责任认定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三)监督管理组

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认定、对事故责任人员提出责任追究意见、查处事故背后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

 

 

 

 

 

 

 

 

  抄送: 区纪委监委检察院,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1日印发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3001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0012352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03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427-2660160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