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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辽宁省生态环境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07 浏览次数:43

兴隆台区辽宁省生态环境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

2023年12月7日)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答复举报人情况(选填)

1

LN2021LD1103PJ01

 

一是位于欢喜岭居委会南侧的凌海绅士橡胶厂,排放废气,异味扰民严重,曾向有关部门举报未果;二是位于欢喜岭居委会南侧辽南实业和位于欢喜岭采油厂东侧新辉实业,常年排放刺鼻气体,夜间排放尤为严重(多在半夜排放),曾向多部门举报未果。

兴隆台区

   经调查核实,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调查情况:

1.凌海绅士橡胶厂坐落于锦州凌海市三义村安屯,位于欢喜岭居委会西南,直线距离1.2公里,生产橡胶制品。该企业归锦州凌海市管辖,不在兴隆台区区域内。

2.辽河油田辽南实业公司:位于兴隆台区欢喜岭街道泰和小区西,不在欢喜岭居委会南侧,与投诉位置不符,该公司为机械加工企业,生产井下配套设备,没有异味源产生。

3.盘锦鑫辉实业有限公司经现场核实,举报情况部分属实。该企业自2020年11月至今处于停产状态,从现场来看,发现该橡胶厂的炼胶车间为彩钢结构,南北两侧未完全封闭,生产时废气易造成无组织排放。

部分

属实

盘锦鑫辉实业有限公司2021年6月份完成了胶粉车间封闭,将原布袋除尘器更新为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炉于11月16日催化燃烧炉安装完毕。11月13日精炼车间完成封闭,11月12日开始拆除硫化车间废气设施(水喷淋+光氧催化+活性碳设备),12月11日尾气蓄热燃烧炉安装完成。2022年1月 6 日,经检测达到排放标准。

 

 

举报人未留联系方式

2

LN2021LD1114PJ01

兴隆台区曙光曙一联曙光工业园内一归属辽河油田供水公司的废弃养鸡场,厂房内长期违规存放大量危废,场区院内地下也掩埋了危废,严重污染环境,对周边水稻种植、河蟹养殖产生极大危害。曾在民心网举报,问题始终未解决。

 

兴隆台区

    调查情况: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1.“厂房内长期违规存放大量危废”情况不属实。

经核实:2021年11月16日,执法部门进行现场核查。该公司废弃养鸡场4座闲置厂房内暂存油泥处理后尾渣暂存场所符合一般工业固废贮存的“三防”要求。经鉴定“渣料不具有危险废物特性,不属于危险废物可以按照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处理处置”。

2.“场区院内地下也掩埋了危废,严重污染环境,对周边水稻种植、河蟹养殖产生极大危害”情况不属实。

经核实:2021年11月16日,执法部门进行现场核查。该公司于2019年、2020年、2021年,对场区土壤与地下水进行环境监测,均显示监测结果达标。该场区院内为硬化防渗地面,不存在场区院内地下掩埋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问题。

属实

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大对曙光工业园检查力度,增加涉固废、危废环境执法巡检频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要求,强化环境主体责任意识,保护广大市民的合法环境权益。

 

举报人未留联系方式

3

LN2021LD1102PJ01

兴隆台区东方银座公馆小区污水管网至今未与市政管网连通,物业曾于半年前在小区西门附近将生活污水通过管道引致雨排水管线排放,产生异味。

兴隆台区

经调查核实,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1、东方银座公馆小区于2019年8月竣工,小区污水管网接入盘宇街市政管网后,向东通过兴油支路,由兴油支路向南至友谊街由友谊街向西汇入金城路1号泵站提升至金城路市政污水管网,到达金城路2号污水泵站,通过泵站输送至盘锦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据东方银座物业反映,当时盘宇街市政污水管网一直较高,如直接接通容易导致污水倒灌小区地下车库,故一直未连通市政管网,当时因金城路排水管线修复工程施工,该区域市政管网水位确实一直处于高点。2、东方银座污水去向:小区污水导流方式进入盘宇街市政管网后,向东通过兴油支路,由兴油支路向南至友谊街由友谊街向西汇入金城路1号泵站提升至金城路市政污水管网,到达金城路2号污水泵站,通过泵站输送至盘锦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小区污水管网与市政管网连接前后,都是通过盘宇街--兴油支路--友谊街--金城路--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生活污水处理。

部分属实

金城路排水管线修复工程完成后,该区域市政管网水位下降至正常水准,该小区物业已于2021年11月份将小区管网与市政管网对接,解决了污水明排问题。

举报人未留联系方式

4

LN2021LD1101PJ01

油田供水公司一闲置场地转租给个人用于养猪(约200头)与居民区仅一墙之隔,粪污直排入小区市政管网,异味扰民严重;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果:7月份区农业农村局、区环保局曾到现场,以猪场规模小为由不予受理,后向街道反映,回复为油田区域,地方无权管理。举报人要求尽快到现场调查并回复。

兴隆台区

经调查核实,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调查情况:

1.投诉内容中:“油田供水公司一闲置场地转租给个人用于养猪(约200头)”情况属实。

经核实:养殖户与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供水公司签有场地租赁合同,现场共养殖134头猪。

2.投诉内容中:“与居民区仅一墙之隔,粪污直排入小区市政管网,异味扰民严重”情况属实。

经核实:该养殖户与稻香园小区相距5米,养殖废弃物堆放在养猪场内东北侧,未进行除臭处理,未日产日清,现场粪污异味严重。稻香园小区整个小区内异味严重。

3.投诉内容中:“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果”情况不属实。

经核实:2021年7月至10月曙光街道收到8890市民投诉热线转办对该养殖户异味污染信访案件7件,曙光街道曾多次联合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水利中心、曙光派出所对该养殖户进行调查处理,要求养殖户对所产生养殖废弃物进行日产日清,养殖规模减量化处理,均已结案。

 

部分

属实

1、2021年11月3日接到辽宁省环保督察组转办件后,兴隆台区政府立即召集生态环境等部门召开环保督察信访案件协调会议,并邀请政府法律顾问一同参加。随后区政府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及政府法律顾问协调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供水公司召开了案件协调会,会议专题研究了整改措施。

2、2021年11月4日,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供水公司向养殖户下发了《合同解除函》(原租赁合同2021年12月31日到期),责成养殖户于2021年12月31日前清除养殖废物、拆除添附物、将场地恢复原状。在场地恢复原状(12月31日)前,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供水公司负责监督养殖户将生猪逐步清空并对所产生粪便日产日清,严禁粪污排入污水管网。

3、2022年1月5日下午,曙光街道办事处、稻香园社区工作人员同供水公司资产科及信访科一同前往场地确认情况,经确认,养殖场确已清除养殖废物、拆除添附物、将场地恢复原状,没有养殖人员及牲畜。

4、后经辽河油田规划综合利用,养殖场原址已改造成为太阳能光伏发电用地。

举报人未留联系方式

5

LN2021LD1105PJ01

位于兴隆台区松林路1号国税局家属楼一楼的福星河蟹,将住宅改为商业网点,室内安装螃蟹打氧泵,每天24小时运行,噪音扰民严重,曾向有关部门举报未果。

兴隆台区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商户在经营河蟹期间,打氧泵24小时运行。2021年9月,创新街道铁塔社区与驻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对福兴河蟹店楼上203室噪音进行检测,结果未超标。

部分属实

2021年11月7日,创新街道环保办、应急办、城管办联合驻街道执法大队及派出所对福兴河蟹进行检查,要求业主减少噪音和振动,将加氧泵进行墙体分离拆改,加装隔音,停业整改。2021年11月11日,创新街道委托第三方进行噪声监测,但投诉人拒绝在其居所进行噪声检测,监测公司只能设置相关点位进行昼夜两次检测,检测结果不超标。福兴河蟹经营者于2022年3月将河蟹店迁出该位置,不再存在扰民的现象。

举报人未留联系方式

6

LN2021LD1105PJ02

丰裕嘉苑楼下胡桃里、小红门烧烤店、老毕肥牛烤肉店、韩帝香烤肉店、粥郞,排烟口设置在单元门口1米距离,且为向下排风,异味扰民严重。

兴隆台区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1、胡桃里音乐酒吧:举报情况不属实。该企业安装2套排烟管道,安装油烟净化器,外排烟道安装隔音棉到楼顶,实现高空排放。

2、小红门老北京火锅店:举报情况不属实。经营火锅,厨房无灶台设备,不需排烟。

3、老毕肥牛火锅店:举报情况属实。厨房安有一台排风扇,在南侧单元门口1米距离。

4、韩帝香烤肉店:举报情况属实。一楼排烟烟道是地排,安装油烟净化器,排烟口设置在商网北侧;二楼排烟烟道安装油烟净化器,设置在单元门口1米距离,为向下排风。

5、粥郎晚茶店:举报情况不属实。厨房烟道是地排,安装油烟净化器,排风口在商网北侧,原废弃的排烟口已封堵。

部分属实

接到辽宁省环保督察组转办件后,2021年11月7日,创新街道办事处和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大队对5家商网进行联合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饭店整改完毕,1、胡桃里音乐酒吧现经营者安装2套排烟管道,安装油烟净化器,外排烟道安装隔音棉到楼顶,实现高空排放。2、小红门老北京火锅店现经营重庆火锅厨房无灶台设备,不需排烟。3、老毕肥牛火锅店:已将排风扇用铁皮堵死,恢复外墙墙面。4、粥郎晚茶店:已将排风改成下排风,但是二楼的废弃排风口没有拆除,现已经将二楼废弃的排风口拆除。5、韩帝香烤肉店:一楼排风是下排风,已将二楼的排风设备整改成为高空排放。

举报人未留联系方式

7

LN2021LD1109PJ01

投诉人曾于2021年11月5日来电投诉家住在兴隆台区松林路1号一楼福兴河蟹水泵噪声扰民。执法人员已经去现场调查提出水泵移位并增加降噪措施的整改方案,投诉人认为这种整改不能根本解决噪声问题,要求拆除水泵改为水循环。

兴隆台区

福兴河蟹经营者于2015年租赁铁塔社区国税局家属楼一楼销售河蟹,住宅改为商用,证照齐全。经营面积40平米,在经营场所后屋墙上安装一台加氧泵为河蟹加氧。福兴河蟹业主在接到整改通知单后,已停业整改完毕,将加氧泵进行墙体分离拆改,并加装了减震隔音设施。

部分属实

兴隆台区创新街道环保办、应急办、城管办联合驻街道执法大队及派出所对福兴河蟹进行检查并要求整改。福兴河蟹当即停业,并按照整改方案于2021年11月10日整改完毕。2021年11月11日,创新街道委托第三方进行噪声监测,但投诉人拒绝在其居所进行噪声检测,监测公司只能设置相关点位进行昼夜两次检测,检测结果不超标。福兴河蟹经营者于2022年3月将河蟹店迁出该位置,不再存在扰民的现象。

举报人未留联系方式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盘锦市生态环境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6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盘锦市生态环境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27-2807117

邮寄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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