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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社区矫正中心迎来兄弟单位观摩交流

  9月12日,鞍山市千山区司法局观摩团来到我区,观摩交流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创建工作经验。工作人员从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执法规范化、管理和运行机制、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做了详细介绍。双方就进一步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进行了经验分享和交流探讨。
  观摩团对该中心利用有限空间,通过一室多用的方式科学规划“三区十一室”的做法十分赞赏。“三区十一室”一是宣告室和训诫室并用,室内设计简洁庄重,提高空间利用率的同时,确保了宣告和训诫的严肃性;二是驻检室、警务联络室和图书阅览室并用,派驻检察官、公安民警开展法律监督、参与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之余,社区矫正对象和工作人员可以利用这个空间学习法律法规、政治理论、心理学知识,实现了空间利用最大化;三是教育培训室与司法局综合会议室、党建活动室并用,配备4K高清大屏和专业音响,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多媒体教学等方式,提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和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效果。
  指挥中心被称为社区矫正中心的“心脏”,也是观摩团此次学习交流的重点。按照省司法厅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考评小组提出的指导意见,优化升级后的指挥中心集信息化核查、指挥调度、执法记录采集、应急处置等功能于一体,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在智慧大屏上,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的信息化核查、定位、请销假情况一目了然,两个集成式控制操作台与大屏连接,两个保密文件柜用于涉密档案资料保管。新配备的执法记录仪专用信息采集站拥有强大内存和稳定性能,用于中心和各司法所执法记录的保存和保密,类似一个小型的数字化档案馆。中心各功能室和各司法所通过4G网络与指挥中心的接警主机实现一键紧急报警。工作人员现场演示了社区矫正突发事件通过紧急报警系统得到迅速、及时、有效响应和处置过程。
  观摩团一行对兴隆台区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创建工作站位高、动作快、措施实、亮点多,创造了一批务实管用、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此次观摩不虚此行,为下步创建工作拓展了思路。尤其是兴隆台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展现出的创新、实干精神和朝气蓬勃状态给观摩团留下了深刻印象。
  据悉,今年以来,兴隆台区按照辽宁省司法厅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标准,依托现有场所,高标准打造了集刑罚执行、教育帮扶、综合管理于一体的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并于上月通过省司法厅考核验收,被评定为辽宁省首批、盘锦市首家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该中心还将于近期迎来营口、辽阳等市相关单位的观摩交流。(文:高宇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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