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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兴隆台区“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7-21 浏览次数:331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和《辽宁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盘锦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加快推进兴隆台区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推动兴隆台区乡村振兴持续走在全省、全市前列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直各有关单位,全面总结我区“十三五”期间推进我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成果,科学谋划未来五年重点工作,起草形成了《兴隆台区“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主要内容

《规划》共12章、44节内容。

第一章 规划背景包括发展基础发展环境2节内容,主要回顾“十三五”期间我区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成绩及面临的挑战和发展瓶颈。

第二章 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3节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8项原则,确定目标2025年,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农业基础更加稳固,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为全面建设农业高质量发展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第三章 夯实农业生产基础着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包括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建设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4节内容;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保护耕地方面提出发展目标。

第四章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包括兼顾畜牧业稳定生产推进稻蟹综合种养水平、加快设施农业发展3节内容;从稳定“菜篮子”保障农产品供给方面提出发展目标和要求。

第五章 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包括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 提高农业装备现代化水平推动现代农业数字化赋能健全现代化农业经营体系4节内容;从科技支持提升农业效益方面提出“十四五”期间奋斗目标。

第六章 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提升农业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包括 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农村创业创新2节内容,着重于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农村创新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第七章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包括强化乡村建设规划引领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加快数字乡村建设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扩大农村消费6节内容;着重从推进乡村建设方面提出发展目标。

第八章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建设绿色美丽乡村包括实施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保护修复农村生态系统4节内容,着重从生态保护建设美丽村方面提出奋斗目标和工作要求。

第九章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建设文明和谐乡村包括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3节内容;着重从推进乡村治理方面提出发展目标和工作要求。

第十章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包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常态化帮扶机制2节内容。着重从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方面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

第十一章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新活力包括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农业其他改革3节内容;着重从推进农村改革方面提出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

第十二章 健全规划落实机制保障规划顺利实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要素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健全落实机制4节内容,通过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要素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健全落实机制确保“十四五”各项任务指标落地落实。

文件解读单位:兴隆台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王朝红

解读人办公电话:0427-2310203


    原文兴政办发〔20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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