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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兴隆台区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的通知

根据盘锦市兴隆台区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医院、地址及时间

体检医院:盘锦市中心医院健康体检中心。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中路32号。

乘车路线:可乘坐1路或5路公交车到盘锦市中心医院北门站下车即是。

体检时间:2023年4278:00(星期四)。

请参加体检人员于2023年427日早7:40前到盘锦市中心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北门前集合,由盘锦市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组织统一参加体检。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心理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体检当天按照安排到达盘锦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北门,体检前请考生向盘锦市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提供个人详细信息。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体检过程中不可透露个人信息。

2.请参加体检的考生(详见附件)务必按照要求的时间到达体检医院,准时参加体检。严禁家属进入。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延后体检的,应向盘锦市兴隆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

3.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1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1张。每名体检人员向盘锦市中心医院健康体检中心缴费费用自理,请自备现金。体检表需要本人填写(自备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至12小时,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水。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请月经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可以申请延检。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7.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心理测试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领导小组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和心理测试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和心理测试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自理。体检心理测试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或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由同岗位内未录取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1.体检结束后,由盘锦市兴隆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参加体检人员如有特殊情况,请于2023年426日(9:00-11:00)与盘锦市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请体检人员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导致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联系单位:盘锦市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427-2310689

监督电话:0427-8223344

附:盘锦市兴隆台区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盘锦市兴隆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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