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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爱卫发〔2023〕6号关于转发《2023年盘锦市春季病媒生物 防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街道、区爱卫会成员单位

现将《2023年盘锦市春季病媒生物防制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锦市兴隆台区爱国卫生动委员会

                     2021年4月4日

6.关于转发《2023年盘锦市春季病媒生物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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