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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15日至11月8日区委巡察组对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8日,区委巡察组向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为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位,司法局召开多次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研判,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班子成员为各自分包事项的“一岗双责”责任人,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召开动员部署会,第一时间传达第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整改要求,统一思想,迅速投入,扎实整改。同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对整改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时限等,夯实了各部门的整改责任。

二是细化整改方案经多次讨论完善,形成了《兴隆台区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制定责任清单,并细化个方面28项整改任务落实到相关股室,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担责,中层负责人主动认领,层层压实责任,逐项细化整改落实举措,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是着力推动整改。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四个方面28个问题,经过认真梳理,制订了43条整改措施。局班子成员坚持问题导向,带头主动落实“一岗双责”,从自身改起,一级做给一级看,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检查报告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315025;邮政信箱:盘锦市兴隆台区创新街道市府大街24号;电子邮箱xlsfzzc@163.com

 

 

中共盘锦市兴隆台区司法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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