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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深入化解已售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证问题的工作方案》兴政发〔2022〕10号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1-15 浏览次数:245

《兴隆台区深入化解已售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证

问题的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兴政发〔202210

一、任务目标

(一)总体目标

三年攻坚和2021年问题台账的分户办证率,年底前要达到90%和80%;2022年问题台账的首登化解率、分户办证率,年底前要达到100% 和60%,在全省率先实现“不能首登”问题清零,力争省里排名第一目标;未来两年内,所有属于已售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证问题化解范围的项目首登化解率均要达到100%,分户办证率达到90%。

(二)阶段目标

  实行动态摸排调查核实与化解不能办证同步开展,2022年6月20日前,完成全区调查再核实。2022年6月21日起,开始解决“不能办证”问题。2022年12月底前,三年攻坚和2021年问题台账的分户办证率分别达到90% 和80%,2022年问题台账的首登化解率、分户办证率分别达到100%和60%。2024年12月底前,所有属于化解范围的项目首登化解率、分户办证率分别达到 100%和90%。在化解工作的同时,开展后续处罚和税费追缴工作,达到省级台账清零、动态化解清零、后续处罚清零“三清零”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协调议事机构

要进一步完善议事机构组成,针对2022年“不能办证” 问题,牵头部门要发挥积极作用,及时传达国家、省、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二)深入开展再摸排核实

全区要在6月20日之前,完成辖区内的再摸排核实工作, 对“不能办证”问题项目进行拉网式再摸排;要对摸排出的小区进行再核实,剔除不属于化解范围的省指导意见内8种情况;要对所有摸排的问题项目建立问题台账。

(三)科学掌握化解政策

要把握住现阶段有利契机,在符合国家和省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用好用足用活现有政策,坚持把开发企业欠缴费用与群众办证区分开,该办证就办证,与政府催缴欠费无关,最大程度提高办证率。

(四)全力推动问题化解

对于未完成首次登记的项目,要严格落实省化解政策, 逐一研究化解到位,确保达到分户登记条件。对于已完成首次登记的项目,要做好组织动员,加快为群众办理转移登记,提升分户办证率。

(五)加大后期查处力度

在全力化解“不能办证”问题项目的同时,抓紧开展问题项目的税费追缴和后续处罚工作,做到“不能办证”问题全链条闭环处置

(六)全力化解信访矛盾

    全面排查已售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证问题造成的信访突出问题及各类矛盾纠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短期内快速化解属于化解范围的历史遗留项目在基层得到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维护;短期无法快速化解和不在本次化解范围内的问题项目做好群众解释说明工作。

原文:兴政发〔202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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