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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政发〔2021〕29号关于刘振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2 浏览次数:4163


关于刘振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区财政局、区国资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经区委同意,区政府决定 

刘振华同志任盘锦鑫隆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宫海涛同志任盘锦鑫隆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试用期一年)

郑威同志任盘锦辽河智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免去:

赵杨同志盘锦鑫隆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请按有关程序办理。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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