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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五项管理”落实情况举报内容及方式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02 浏览次数:1080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五项管理“实地督査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37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中小学“五项管理”(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管理)相关政策规定落实落地,现将“五项管理”落实情况举报内容及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关于手机管理。主要包括:对学生带手机入校园进行严格管控、建立学生手机校园内统一保管制度、对用手机布置或完成作业行为进行管控、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教育引导。 

2.关于睡眠管理。主要包括:落实中小学上课时间规定、 建立学生按时就寝制度、管控校外培训时间及培训内容、加强网课平台和网络游戏管控、开展学生睡眠监测。 

3.关于读物管理。主要包括:对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监督、校园推荐图书质量把关、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行为管控、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4.关于作业管理。主要包括:严控书面作业量、教师指导学生作业、批改学生作业。 

5.关于体质管理。主要包括:开设体育与健康课程、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及每天锻炼1小时制度、学生近视眼防控、落实体质健康测试制度。 

二、举报方式 

如发现违反以上情形的,请予以实名举报。举报方式为: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互动平台”模块→弹出菜单后点击“举报平台”→对相关情况进行实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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