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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召开八届七十三次常务会议

2021年4月1日,区长耿敏在区政府五楼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区政府八届73次常务会议。

会议审议了由区民政局提交的《兴隆台区社区(村)工作者管理办法(审议稿)》以及《关于已领取退休金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调整的请示》等两项议题。

会议指出为实现充分就业,目前已达到退休条件且已领取退休金的社区工作者从2021年5月1日起不再从事社区工作者工作,此次退休的社区工作者以及目前空缺的共计126名社区工作者由民政局负责在2021年5月1日前采取公开招聘方式予以补齐,公开招聘可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同时对本次公开招聘排名在126名以后的人员按照考试成绩进行排名,选择一定数量人员纳入兴隆台区社区工作者备选人员库,在3年内根据社区工作者岗位空缺时可从人才库中择优录用和由街道、社区进行推荐情况民政局面试通过后进行补齐,但社区、街道推荐人数不超过3年期社区工作者缺岗人数的50%。今后兴隆台区社区工作者可按本次会议决定的方式每3年统一进行一次公开招聘,并建立备选人员库,定期对空缺岗位进行人员补齐。

因档案不完整或非个人原因导致养老保险没有交齐15年无法领取退休金的社区工作者,可延续聘用到养老保险交满15年直至领取养老金后不再从事社区工作者工作,延续聘用期间工资待遇参照社区工作者标准执行;农村集体选举产生的村委会委员,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其工资待遇依据社区工作者标准执行,由政府协调保险机构为其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由区人社局负责研究出台区直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并根据考核结果选派一部分人员到社区工作,进一步充实基层工作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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