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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爱卫发〔2021〕3号 盘锦市兴隆台区巩固提高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自查报告

爱卫办:

我市于2017年6月被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我们以提高群众健康素质为出发点,以注重工作实效为原则,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创卫工作不断跨上新台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现将四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指标巩固发展情况

四年来,我在国家卫生城市各项指标达标的基础上,认真抓好动态管理,巩固发展卫生创建成果。近四年内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鼠、蚊、蝇、蟑螂密度基本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建成区内无烟草广告;近四年来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近四年来无甲、乙类传染病爆发疫情

二、工作成效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全完善。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我建立健全爱国卫生领导机构,区、街道、社区均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爱国卫生工作。二是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各级建立健全了卫生管理制度、环境卫生保洁员工作管理制度、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制度等,实现规范化、制度化、考评化、监督化管理。三是规范建档,保存创卫文件资料。重视创卫文件材料收集、建档等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指导各街镇、单位完善建档资料,确保创卫资料内容齐全、分类明确,客观准确、全面详实反映创建工作成效。四是建立群众卫生问题投诉平台。设立专门投诉电话和大数据投诉中心,认真办理群众卫生问题投诉:媒体经常反映群众卫生问题投诉的报道。对群众投诉反映的“脏、乱、差”问题,及时妥善处理,解决或答复率 100%。

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有序进行。一是基本健全健康教育网络。街、社区村配备健康教育专职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倡导健康生活,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进行舆论引导。二是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广泛宣传。结合创卫工作,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栏,安装在各社区、医院、学校、车站、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专人负责定期更换宣传内容;利用媒体、宣传车、组织创卫培训等方式,传播和普及家庭卫生、个人卫生、传染病防治知识,印发“健康素养66条”宣传册,发放“健康素养66条调查问卷”,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防病能力,培养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群众健康素养达32.9%以上。三是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100%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城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50%以上。四是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大众媒体宣传,营造全社会控烟支持性环境。

(三)市容环境卫生进一步改变。一是保障资金投入,确保人员足额、设施齐全、管理到位。二是全面开展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四年来,集中力量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和爱国卫生月活动,各街道对地域范围内进行环卫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组织群众清除乱涂乱贴、清扫卫生死角等。三是对城区内水体河段进行整治,确保河道水体区域清洁,无生活垃圾、无建筑垃圾、无水浮莲等污染物。四是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村庄人居环境。村庄实现环村道路、村道全部硬化,绿化、美化、亮化达到较好水平。四是治理工地乱象。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个建筑工地进行排查,及时清运、建筑材料乱堆放、乱扔垃圾、污染环境等。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做到防治结合,有效整治工地乱象。

环境保护工作日趋完善。一是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开展城市扬尘专项整治,对存在问题的混凝士搅拌站和建筑工地限期整改。全面贯彻兴隆台区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实施方案,进一步确保了空气环境质量。二是实施城乡污水防治。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三是加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完成鼎翔3000t/d和曙光七分厂污水处理建设,正式投入运行。对辖区内16家重要排污企业每月开展监测,上传数据,确保发布率95%以上。加强交通运输车辆的管理,禁止在区鸣笛和行驶农用车辆及大型货车,控制城市交通噪声污染。加大噪声污染群众投诉的案件的查处力度。四是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对重点企业坚持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执法巡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重点场所卫生逐步改善。一是抓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开展对公共场所的卫生许可、卫生监测、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全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卫生管理度健全,设有专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从业人员操作规范,卫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二是抓好公共场所环境整治。对市区小旅店、小美发店、小歌舞厅、小网吧、小浴室等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行业的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同时不断强化区窗口单位卫生管理,督导酒店、商场、车站、学校、医院等各类公共场所室按照行业规范,开展卫生整洁活动,公共用品清洗、消毒、保洁、通风、照明、排水等各项措施落实。生监督中心的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从排水条件良好,从业人员体检率达90%以上。三是抓好学校卫生管理。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设立校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四是抓好职业病防治。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近四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成效显著。一是开展食品卫生监管工作,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订和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做到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加强食品卫生法规及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反复出现的难点问题,实施长效管理对策。卫健部门协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报告体系,制定和落实食物中毒报告制度,防止漏报、瞒报。二是严禁使用违禁药物,有效控制药物残留。严格执行农药和兽药管理条例,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管理,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药物。大力开展安全使用农药、兽药的宣传活动,使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兽药的知识家喻户晓。开展蔬菜、畜禽肉农药和兽药监测工作,定期公布监测信息,对所发现的违法产品及时进行处理。三是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生产企业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生产品种、生产场所与许可内容相符。建立原材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原料场地、仓库的环境与通风、管理制度建立及运行等情况良好。食品经营单位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在许可范围内经营。四是按照食品卫生要求,抓好集贸市场卫生。集贸市场建筑和设施符合要求,具备与食品卫生要求相适应的给排水、采光和照明等设施。食品经营区域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分开设置:生食品摊位与熟食品摊位分开: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摊位相互分开: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配备专职食品卫生管理员,对进入集贸市场的食品和集贸市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检查。在集贸市场进行食品现场生产、加工的,有固定的地点并具备可封闭的独立场所。五是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规范餐饮业卫生。学校、机关、工地食堂建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责任制,配备专兼职食品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六是加大惩处力度,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在全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无证照生产加工的行为和无固定加工、就餐场所的食品摊点坚决予以取缔。连续三年从未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七是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近四年无饮水污染引起的暴发疫情。

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深入推进。一是健全控制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全各级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有相应的机构,并配有专职专业人员与相应的工作经费保障。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开展慢性病宣传活动,慢性病死因监测和肿瘤监测常规进行。三是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排放医疗废弃物、处理医源性污水。

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建立有效机制,巩固防制成果。建立“除四害”联络员制度,每个社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都配备一名除害联络员,负责宣传病媒防制知识,做好“除四害”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并组织指导本单位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二是创新工作方法,实行市场化运作机制。为巩固提高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确保除“四害”工作达标。三是坚持科学防治,提高除害水平。在防制中注重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使用绿色环保、高效低毒的卫生杀虫灭鼠剂控制病媒生物,不影响自然环境和人体健康。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C级要求,孳生地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三、主要做法

加强组织领导。委、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高工作,把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定期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把巩固提高工作目标任务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计划,明确分管领导,明确职能处室,明确专职人员,并根据工作职责和标准要求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的工作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高工作取得实效。

建立长效机制。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城市卫生日常管理工作实践中,摸索了一些卓有成效的管理制度与做法措施,及时进行总结经验,使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各责任单位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高工作职责和分工,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工作水平,使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成果得以不断巩固和提高。

加大经费投入。政府加大对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高工作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对城市管理维护、政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健康教育、公共卫生、病媒生物防制等的投入,保障市政建设、城市管理、公共卫生服务、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落实到位。财政还将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高工作经费和爱国卫生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做到足额、及时拨付到位。

强化督导考核。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高工作进行督查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单位和个人奖惩的重要依据。

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宣传报道卫生创建和城市卫生管理方面的工作成效、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创卫办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处理群众的电话举报、来信来访,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有专人负责、督促整改、跟踪问效,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四、存在问题改措施

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效地巩固发展卫生创建成果,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氛围不够浓厚,一些市民对巩固发展卫生创建成果认识不足,部分居民存在不文明陋习,没有养成爱护环境卫生的习惯:二是“脏乱差”反弹现象,特别是城区摊点乱摆、车辆乱放、小街小巷小区杂乱等行为等一些问题比较突出;三是健康教育形式单一,需要开展多元化、多角度、多层次的健康教育活动。对存在的问题,我将采取得力措施进行整改。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对城市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反弹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坚持创卫不放松,切实把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抓手,各责任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部署,亲自落实。各责任单位要进行拉网式的全面检查,找出问题,全面整改,全面达标。

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 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增强主动参与意识,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加强相互间的支持、配合和协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真正形成整治合力,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依法行政,严管重罚。在整治活动中,各责任单位执法人员要严格着装,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先宣传教育、后执法处罚,尽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执法过程中,要尽量使用执法记录仪或数码摄像机进行同步录像,确保执法安全。

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切实牵头抓好“门前四包”责任制的落实工作,确保城区商铺、酒店宾馆和单位“门前四包”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各街道要协同做好居民住户“门前四包”责任制的落实工作。采取严管重罚措施督促商铺、酒店宾馆和单位自觉履行“门前四包”职责。

追究责任,强化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对各项整治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把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兴隆台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

20214月4

3.盘锦市兴隆台区巩固提高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自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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