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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完成情况

发布时间:2021-03-10 浏览次数:1082

兴隆台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

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完成情况

 

兴隆台区十三五期间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因地制宜、集聚融合、合理布局、开放创新为导向,推动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城乡融合发展,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实现强村富民和乡村振兴。十三五期间兴隆台区强村富民达到新水平,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村经济实力持续增强。投巨资加快农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发展。美丽胡家一期加快建设,出台国有农场试点改革土地流转实施意见,建成5套功能型、2处民宅型示范房屋;省级美丽示范乡村验收顺利通过。建设高标准农田4.72万亩、实现全域化,粮食总产量6.4万吨,实现“十七连丰”。累计投资6000万元在全市率先完成6327座厕所改造和农村城乡一体化24小时供水,投资1.4亿元完成9个村屯生活污水收集与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实现达标排放;建设四好农村路11.55公里,维修农村道路20.4万平方米,农村植树造林1.3万株,完成胡家水系改造,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得到百姓点赞,乡村振兴朝着产业化发展和宜居宜业升级建设快速推进。

2020年,兴隆台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区委、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及省、市实施意见,制定并下发了《中共盘锦市兴隆台区委、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施意见》(兴委发[2020]10号)、《兴隆台区2020年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兴农领办发[2020]4号)文件,制定下发了《兴隆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暂行办法(修订)》(兴农领办发[2020]6号)、《2020年兴隆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兴农领办发[2020]7号)文件。

根据《2020年盘锦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体系》(盘农组发[2020]4号)文件精神,涉及2020年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七个方面,考核指标内容40项,涉及市里考核牵头单位共21个。

一、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一)组织保障

 1.“三农”工作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农业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辽宁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中共辽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辽委〔2018〕97号)、《中共辽宁省委关于省委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清理调整的通知》(辽委〔2018〕115号)文件精神,兴隆台区组建中共兴隆台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区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村庄建设、农村生态建设、乡村产业振兴、乡村人才振兴、乡村文明建设、乡村治理、基层组织建设9个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局局长兼任。

2.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区委组织部选优配强涉农街道领导班子,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管理。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区、街道两级党委双重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村“两委”成员区级联审常态化机制,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发挥党组织在农村各种组织中的领导作用。加强村级干部监督管理。严格村党组织书记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区委组织部配齐配强了4个涉农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下派干部到各行政村任职党支部第一书记,充分发挥第一书记的优势带动作用,促进全区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实施。

3.“农林水支出”科目资金支出进度

区财政按预算执行支出。安排惠农政策补贴、农业水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19,152万元,支持现代农业发展。

4.金融支持乡村振兴

区金融局、区农业农村局协调银行办理农村个人创业贷款。2020年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请,涉及贷款合计23笔、金额合计340万元。

(二)产业兴旺

5.地区生产总值

2020年兴隆台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63亿元。

6.第一产业增加值

2020年,兴隆台区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2.1亿元。

7.稳定粮食产能

2020年,全区粮食种植面积9.5万亩,平均亩产量1350斤,粮食总产量6.4万吨。

8.抓好生猪稳产保供

2020年,全年生猪存栏8000多头,完成指标。

9.高标准农田建设

完成4.7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10.保护性耕作

2020年,全区农业生产减少污染,农药、化肥使用量负增长。编制了《盘锦市兴隆台区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本次编制报告共收集盘锦市兴隆台区2017年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成果土壤点3个、农产品点10个;盘锦市兴隆台区2018年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成果土壤点3个、农产品点10个,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土壤测试成果普查点位502个,全部测试结果无重金属超限情况,综合评定结果为Ⅰ级。

2020年收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测试普查点位83个,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产品测试详查点位73个,全部测试结果无重金属超限情况,综合评定结果为Ⅰ级。全部详查单元内耕地测试结果重金属超限情况,综合评定结果为Ⅰ级,划定为优先保护类别,综合评定,依据编制规范,普查超限区域中进一步详查工作进行验证,划为详查增补单元,该区域为于县域西南,耕地面积637.80 亩,最终综合评定元素――镉超限,为安全利用类耕地。行政区内余下耕地区域,包括详查单元内和详查单元外区域重金属超限情况,综合评定结果为Ⅰ类,合计189031.15亩耕地,土壤划分类别为优先保护类。

11.庭院经济发展

新工街道牛官村“富民大棚”项目已建设8栋大棚,兴海街道西跃村的赵俊东食用菌大棚项目顺利投产,投资300余万元的中佳农贸市场肉菜追溯项目建成运营。惠宾街道胡家村因地制宜,发展的庭院经济和“手编花篮”项目,增加经济收益10万余元。

12.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域内2个农产品加工省级龙头企业。盘锦双鹰维什绿色食品有限公司隶属盘锦双鹰集团公司拥有国内先进的生产设备,雄厚的技术力量,三条自动化生产线,4200平方米的生产厂房,2600平方米的综合办公大楼。固定资产3600万元,年生产能力15000吨。生产果肉、果汁、无糖饮料、碳酸饮料、植物蛋白饮料及人参果酒等四大类20多个品种。辽宁盘锦鼎翔农工建(集团)有限公司是集水稻种植与大米加工、橡塑机械制造、锅炉及压力容器生产、建筑安装、旅游开发、水产养殖、种子繁育、警犬训养等多种产业为一体的国有企业。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拥有员工2300多人。

13.乡村旅游发展

2020年,我区继续培育文旅新业态和文旅市场消费新热点,发挥“文化+”的综合带动功能,增加多样化、常态化、全季化产品供给,形成5大文化体系提升。拓展特色文化脉络,辽河口文化、书画文化、民俗文化、“福”文化、沉香文化。叫响文化旅游特色品牌擦亮城市“会客厅”。广厦艺术街晋升国家AAAA级景区;在十里花溪成功举办垂钓文化节暨中国2020首届综合垂钓大赛,为疫后旅游市场增信心、聚人气;辽河美术馆举办各类展览26次、其中国家级4次,累计参观人数超过20万人次,打造东北地区文化互动核心区域。

14.农村电商发展

2020年,区商务局聚焦保订单、保市场、保产业链供应链,加大外贸帮扶力度,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深挖外贸增长潜力。积极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推动跨境电商加快发展,形成新的外贸增长点。

15.农业科技创新

坚持提高农业科技水平。举办各类农业技术培训2期,培训人数40人次,下乡发放技术资料1000份。对水稻育苗期青立枯病,生长期纹枯病、稻瘟病、二化螟防治进行了系统指导。春季水稻育苗237.5万盘,共计插秧面积9.5万亩,其中机插秧9.13万亩,机械化率96.1%;全年水稻机收割万种8.6万亩。辽宁中聚科技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水稻优质成蟹养殖推广示范项目”获上级补助资金20万元。

16.飞地经济发展

 2020年我区推进飞地项目8项,其中富朗世污水处理设备生产基地级街道与街道间等6个飞地项目已落地、日本综研化学等2个项目正在洽谈推进。

17.农业品牌建设及农产品质量安全

2020年积极参与中国-盘锦乡村振兴博览会,扩大品牌宣传。全年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18.培育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020年新注册家庭农场2家。完成培育新型农业主体任务。

19. 壮大村级集体(分场)经济

2020年由区委组织部牵头,支持2个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每个村投入50万元。

(三)生态宜居

20.县域乡村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

区自然资源部门紧密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内容,综合考虑区域村庄规划空间布局,推动各类规划在村域层面“多规合一”。坚持实用、经济、可行原则,综合考虑村庄现状分布和发展趋势,突出地方特点和文化特色,因地制宜划定村庄类型,从源头上杜绝盲目建设、强行撤并等建设行为。加强村庄风貌管控,杜绝千村一面、景观城市化。2020年,市自然资源局兴隆台分局完成盘锦市粮家村村庄规划成果。

21.新改建及维修改造农村公路

2020年,全区新建设和维修改造农村公路6.6公里。

22.“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

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总计投入3000万元。完成一事一议年度计划100%。

23.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

2020年,完成全区农村13个村屯饮用水管网改造工程。

24.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全年共清理农村生活垃圾15765吨,清理村内水塘8口,清理村内沟渠436公里。 

2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2020年全区城乡污染防治、环卫清扫保洁、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分类处理、污水处理厂建设等资金13407万元,推进生态环保乡村建设,已完成管线铺设88705米,污水井建设3231座。

26.农村改厕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2020年,完成6327户农村户厕改造任务。完成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任务。

(四)乡风文明

27.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2020年,我区坚持城乡统筹,整合各级各部门公共服务资源,以区、街道、村(社区)三级为单位,建立“文明实践中心——文明实践所——文明实践站”三级体系。常态化开展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深入移风易俗等内容的文明实践活动,将其打造成为思想引领、道德教化、文化传承、知识宣讲、服务群众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城乡基层综合平台,逐步建立纵向涵盖区街道村(社区)、横向辐射党政群的文明实践网络,切实提高基层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法治观念,不断提升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推动城乡全面发展、全面进步。

28.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农村公共文化建设

2020年开展楹联书法博物馆、文化惠民等活动,支持图书馆、文化馆设施建设。投资2000万元建设辽河楹联书法博物馆主馆和10个分馆,收展了清代以来名家楹联5000余副,10月21日成功开馆至今接待全国各地游客超过4万人次,树立起盘锦文化产业新地标,促进文化经济发展。

(五)治理有效

29.农村经济管理体系建设

8个集体经济行政村全部成立了集体经济合作社,进行了赋码登记,成立了董事会、监理会等机构。

30.农村社会稳定

2020年,拨付政法系统接访维稳、扫黑除恶等资金292.53万元,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31.规范村级议事协商

加强村级干部监督管理。严格村党组织书记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

32.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

13个涉农村(社区)全部建立了农村社区服务中心。

(六)生活富裕

3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3023元,同比增长3.5%,总量全市第一。

34. 精准帮扶成效

全年累计为全区低保对象816户1259人发放低保金1024.2万元,为特困供养人员134户,141人发放特困供养金227.86万元,共实施临时救助197人,救助金额49.3万元。

35.农村教育事业发展

全年拨付学校建设资金1,244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4,306万元,支持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36.健康乡村建设

完成兴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综合体建设;免费为居民提供14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完成我区兴海、振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心电、彩超、DR、生化四个远程会诊中心建设;建立了102支家庭医生健康管理服务团队。 

37. 农村居民养老保险

拨付机关事业及城居养老保险支出5995万元,做到了养老金及时足额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增加22元,即从每人每月138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60元。

38.提高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95.42万元;实施临时救助166人34.3万元,其中,重大疾病97人20.75万元;意外救助9人2万元;其他救助53人,9.55万元。

(七)农村改革

 39.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完成8个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赋码登记工作。

40.农村产权交易网络信息服务

以省农村产权交易网络信息服务平台为依托,建立了平台,可以为我区农村产权交易提供网络信息服务工作。

二、2021年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安排     

按中央1号文件精神继续做好农业、农村各项工作。

1.继续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多措并举,保障农业生产。

2.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大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力度。

3.认真落实辽河国家公园建设任务。

4.加强国有林业管理。做好林地变更调查,加强林业防火监管和知识宣传,抓好新植树木养护、除草、修剪指导及病虫害防治指导工作。

5.继续做好精准帮扶工作。对精准帮扶工作进行自查整改,确保精准帮扶工作高质量推进。

6.做好农村“两委”换届指导服务工作。

7.制定兴隆台区2021年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推进我区美丽乡村建设,高质量发展我区农村,促进全区“三农”工作上档次。

8.统筹谋划兴隆台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乡村振兴发展总体计划,推进兴隆台区乡村振兴工作高质量发展。

 

             盘锦市兴隆台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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