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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化雨 法润人心——兴隆台区成为全市普法工作“领头雁”


    从城市到乡村、从机关到企业、从领导干部到基层百姓……法治,正成为兴隆台区公众耳熟能详的词汇,“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2019年底,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授予兴隆台区“盘锦市法治文化示范区”称号,作为我市唯一的示范县区,兴隆台区正在全市普法工作中发挥着示范引领作用。
  刚刚过去的2020年,兴隆台区司法局不断创新普法载体,巩固扩大普法阵地,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图书角、长廊遍布城乡,成为广大群众学法的“新课堂”。基层群众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能力日益增强,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突出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权威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为让书本上的法律“活起来”“落下去”,区司法局工作人员走进企业,为管理层、工人和服务对象讲解《宪法》《民法典》,引导企业依法经营,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治企水平;走进乡村,为村民们发放《宪法》《民法典》《公民应知法律常识问答》等宣传资料,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和义务法律咨询;组织区直部门工作人员到我市唯一以宪法为主题的公园——振兴法治文化公园,面向宪法雕塑庄严宣誓,感受心灵深处的震撼与警示;走进我市第一所法治示范学校——辽河油田胜利小学,同师生一道用晨读宪法、歌唱宪法、书写宪法的方式向宪法表白;走进社区,发放手提袋、围裙等法治宣传品,针对群众提出的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问题现场答疑,与广大居民零距离互动;走进世纪广场,向过往群众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引导群众正确行使宪法权利,依法履行公民义务。
                                    “法律七进”深入人心,精准普法护航发展
  进机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头雁先飞,群雁齐追”。领导干部向来是普法工作紧紧抓住的“关键少数”。兴隆台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向宪法宣誓、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等制度。2020年重点学习了《宪法》《民法典》《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等必备法律知识。兴隆台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组织全区政府部门领导干部近百人在区人民法院旁听庭审,切身体会审判程序的公正严谨和法律的严肃性,有力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进乡村——发挥基层普法骨干积极性。“遇到生活中的纠纷,法律上的难题,不要担心,我们来帮您!”基层普法骨干作为学法普法的宣传员、社情民意的信息员、化解矛盾的调解员,肩负着面向基层群众普法的任务。2020年11月,区司法局组织全区13个村和部分社区的普法骨干,举办了《民法典》专题宣讲。律师从《民法典》的体系架构、主要内容、颁布的重大意义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释,对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居住权、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人身损害赔偿等问题进行重点介绍和答疑。类似的培训让普法骨干们受益良多,依法调处基层矛盾纠纷的底气更足了。
  进社区——畅通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区司法局各司法所通过入户走访,了解辖区内困难家庭的实际情况、致贫原因及法律需求,宣传他们关心的婚姻家庭、房屋买卖、农民工讨薪、留守老人赡养等问题,向生活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及困境儿童宣传关爱服务的相关政策法规,引导困难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使法治更贴近群众,暖民心、惠民生。针对全社会人口老龄化的实际情况,兴隆台区司法局联合区法律援助中心走进社区,为老年人提供义务法律咨询,以“莫让养老变坑老——如何防范非法集资”为主题开展以案释法系列宣讲,引导老年人远离非法集资陷阱。
  进校园——民法典守护青少年成长。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兴隆台区司法局联合区教育局在全区中小学广泛开展民法典宣讲。“一校一律师” 以现实生活的案例和漫画引入讲解,结合《民法典》的具体法律条文,为同学们讲授了公民在不同年龄阶段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步入民法典时代,未成年人能否追回冲动购买的游戏装备?未成年人自愿实施紧急救助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吗?在律师的生动讲解下,同学们针对案例积极参与讨论,纷纷表示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进企业——法治“体检”筑牢企业安全围墙。区司法局联合政府法律顾问张学海律师走进企业开展法律“问诊”,对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全面“体检”排查,并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分析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种类、形式以及避免、防范各种法律风险的措施。区司法局还邀请鹤乡律师事务所孙健律师,为30余家民营企业负责人集中讲授了如何用科学的方法论对企业未来发展做出系统性规划,进一步推动企业依法完善和规范企业管理机制。
  进公共场所——切实提高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区普法工作人员走进社区、商场、市民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向市民发放《公民应知法律常识问答》《治安管理处罚法基本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常识宣传手册》等应知应会的宣传资料,并为群众现场讲解示范,解答法律困惑。区司法局还联合区民宗局深入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等宗教活动场所,发放《宪法》《民法典守护我们的人生》宣传册,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详细讲解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时代意义,解读他们关注的热点问题。
  进网络——“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深度融合。为推动全民普法立体化、全时空、广覆盖,区司法局开通“兴隆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和“兴隆普法”抖音号,以图片、文字、视频等形式,及时发布普法工作动态,解读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结合案例普及公民应知法律常识等,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该局还通过兴隆台区政府网站《以案说法》栏目,定期发布一些贴近群众生活的典型案例,通过案例展示和法律剖析,向干部群众宣传法律知识。2020年共发布典型案例32个,内容涉及民间借贷、高空抛物、遗弃子女、疫情期间隐瞒接触史等群众关注的法律热点问题,缩短了法律与每一个家庭、每一名群众的距离。
                                                  专项普法宣传活动亮点纷呈
  “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行动。疫情期间,区司法局及时向普法责任单位转发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对照各自职责,开展社会性普法宣传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2020年工作实绩考核。活动期间,共联合各社区(村)印制《疫情背后的法律风险》等宣传资料20000余份,启动疫情防控宣传屏幕、宣传栏48处,让广大市民了解拒绝隔离、瞒报疫情、造谣传谣、哄抬物价等行为的法律后果,也为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依法采取防控措施提供法律保障和依据。“兴隆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省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疫情防控知识、普法战“疫”动态、先进人物事迹、疫情相关案例等近200条,引导群众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社区矫正法》主题宣传。《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之日,区司法局联合区委政法委,在世纪广场开展了《社区矫正法》主题宣传活动。活动设立宣传站2处,宣传展板6块,向过往群众发放《社区矫正法》宣传彩页、小扇子、鼠标垫及普法手提袋,将立法意义、社区矫正工作的含义和目的、司法机关的职责、对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的宗旨及主要措施等内容向过往群众进行了展示说明,并现场解答群众的咨询,增加群众对社区矫正制度的了解,呼吁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配合社区矫正工作,共同推进《社区矫正法》的实施,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共同努力。
  《民法典》“典”亮生活。2020年下半年以来,“民法典元素”遍布兴隆台区主街主路、临街商网、集贸市场和政务服务大厅,“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不再是一句口号。区司法局联合各普法责任单位,走进机关、学校、社区、企业,邀请顾问律师进行民法典主题普法讲座;将民法典内容编入歌曲、三句半等文艺节目,成为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的一大亮点;将群众关心关注但难以理解的法条改编成漫画宣传册,在休闲健身广场、商圈等地发放;充分发挥基层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的作用,更好地利用民法典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区司法局通过 “民法典在线测试”巩固和验证公职人员学习成果。
  普法和依法治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普法工作的文化影响力,推动法治文化创建向多领域延伸,区司法局陆续创建了振兴街道法治文化公园、幸福社区青少年法治实践基地、乐园社区、辽河油田胜利小学、兴海街道西跃村文化广场、辽宁星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治文化活动中心等6个市级“法治文化示范基地”。2020年,渤海街道景园社区、创新街道商东社区、兴盛街道万达社区被命名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2021年是“八五”普法开局之年,兴隆台区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突出抓好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法规宣传,持续加强公共法治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根基。(文:孙鹏 区宣传事务服务中心,王迪 区司法局 摄:王迪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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