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top_img.png

兴政发〔2020〕24号关于消化零星地块和不规则地块解决批而未供问题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0-12-09 浏览次数:817

关于消化零星地块和不规则地块

解决批而未供问题的决定

 

区自然资源分局:

为有效解决兴隆台区新增建设用地批而未供问题,按照省、市“两清理”工作的要求,根据《辽宁省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省相关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将兴隆台区范围内涉及土地供应后剩余的边角地及不规则的代征城市绿化用地,划拨给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区城建服务中心)。高新产业园区范围内土地供应后剩余的边角地及代征城市绿化用地,划拨给高新产业园区管委会。划拨后的土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及转让。

特此决定。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2086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3001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0012352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03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427-298906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