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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市场监管局大力排查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和车载罐体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情况

发布时间:2020-09-09 浏览次数:236

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局转发的《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和车载罐体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辽市监办发〔202053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兴隆台区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和车载罐体的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为加强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和车载罐体的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落实到实处,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建了以主王会波副局长为组长,产品质量监管股全体成员为组员的安全监管工作专项推进小组,全面开展全区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做到检查不漏环节,监管不留盲区。切实履行好安全工作监管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件。

二、开展情况

第一阶段为企业自查阶段,我局及时将市局通知精神传达给本辖区内的危化品相关企业,并指导企业做好自查工作,主要以原材料进货检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为重点环节,以生产设备、检验设施等为重点对象,逐一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要立即整改。此次企业自查情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辽宁陕汽金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两家自查中未发现问题。盘锦辽河综研化学有限公司、盘锦市辽河油田大力集团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盘锦德胜石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油气工程技术处目前已停产阶段。

现阶段为质量隐患排查阶段,对全区危化品生产获证企业进行了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并会同省专家组对我区1家危化品生产获证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重点对企业证照信息、生产设施和设备、过程控制、标识标注重点进行检查,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隐患,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时整改。

通过本次危化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了兴隆台区对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了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了风险管控意识,坚决防止各类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守住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今后,我局将继续做好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大力度对辖区内重点危化品工业生产企业走访,进一步掌握了解企业生产情况,梳理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诉求,查找在监管服务方面的问题和差距,研究改进措施和办法。以减少和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我局安全监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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