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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


  7月26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分别围绕《盘锦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内容进行学习解读并集中研讨。市委常委、区委书记戚宇主持会议并讲话。
  戚宇指出,自5月18日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创建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下步工作中要全力落实兴隆台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工作实施细则》,盯住17个重点任务、41个分解任务、214个基本要求、580项工作措施,切实对照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确保达到考核验收标准。10个专项推进小组要主动承担本单位任务,强化统筹协作,并充分运用智慧治理平台,开展现场指挥调度,推动平台功能、技术、管理运行进一步完善提升。要把社会治理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体系,通过严格督导、严厉督责推动任务落实。
  戚宇指出,进一步学习、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需要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公职人员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法律要求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区纪委监委要当好学习贯彻《政务处分法》的排头兵、宣传员、推动者,会同宣传、组织等部门,广泛开展多形式、全覆盖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各党工委、党组要把《政务处分法》作为日常纪法教育的重要内容,依托“三会一课”等学习制度载体,推动学习走深走实。要把《政务处分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起来,促使每位公职人员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
  戚宇强调,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举措。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区委常委会要带头落实好《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常委同志要切实发挥好“头雁效应”,带头抓好分管领域主体责任落实。各党工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本辖区、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旗帜鲜明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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