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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拒不整改、长期违规停放的“僵尸车”和共享单车说“不”——我区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行动

  日前,我区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重拳出击,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城区内拒不整改、长期违规停放的“僵尸车”和共享单车进行集中清理。

  此次集中清理“僵尸车”行动,从4月中旬开始,分前期摸排、限期整改和集中清理三个阶段。在前期摸排阶段,区执法局每日出动执法人员对主次干道两侧的“僵尸车”进行摸底排查,共排查出城区内“僵尸车”112台;在限期整改阶段,执法局张贴了《关于清理“僵尸车”的公告》,限车主3日内自行清理,并联合交警、街道等相关部门,对“僵尸车”车主进行督促,在较短时间内,共有89台 “僵尸车”被车主自行清理;自5月7日起,行动进入集中清理阶段,执法局每日出动执法人员100余名,派出拖车2台,依照《盘锦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6条的规定,对拒不整改、长期停放且未按要求限期自行清理的“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由拖车拖停“僵尸车”至指定地点。历时两周,我区共托停“僵尸车”23台。

  在集中整治违规投放、乱停乱放共享单车行动中,区执法局对未办理准入审批的共享单车(哈罗单车、滴滴单车)进行了全面暂扣,同时对已办理准入审批的共享单车(摩拜)进行了约谈,要求企业加强线下运行维护管理,规范有序停放,并对前期乱停放的单车进行了暂扣。自5月7日起,历时两周时间,共暂扣共享单车1700余辆,为做好创城常态化管理工作,确保市容环境有序整洁奠定了基础。

  据了解,“僵尸车”长期侵占公共资源,有损城市形象,也影响居民正常出行及安全。今后清理“僵尸车”和共享单车将持续进行,成为我区一项常态化管理工作。区执法局执法中队将每日开展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僵尸车”实行发现即登记、登记即通知、不执行即收缴原则,同时对随时发现的未准入或停放不规范的共享单车也及时做收缴处理。(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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