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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亮化工程维修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发改投资[2015] 897号的文件精神,现将兴隆台区亮化工程维修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兴隆台区亮化工程维修项目,项目单位为盘锦市兴隆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项目拟建地点为兴隆台区,主要为四季公园、体育公园、双拥公园、中兴公园四个主题公园、螃蟹沟、六零河及林丰路大桥、兴油街大桥、兴隆台区天桥进行亮化维修,兴隆台区高速口大字维修,兴隆大街、泰山路、惠宾大街、石油大街、市府大街、双兴路楼体亮化工程以及兴隆台区其他亮化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

项目总投资共为2121 万元/三年,资金来源为区本级财政。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附近可能受到拟建项目影响的居民、职工、商户和企事业单位及对项目的环境、社会影响有疑问的相关单位和社会团体。

主要征求主要利益相关者对拟建项目的建设态度(包括:您对拟建项目是否支持,您认为项目建设对生产生活的影响等),对工程建设期间及建成后的主要环境影响问题、项目单位应采取的社会维稳措施等的意见、建议及其它相关诉求。

三、公示周期及说明

1.公示期为10天。

2.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项目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拟建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4.公示结束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派遣工作人员采取现场走访、入户调查、问卷调查以及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五、项目单位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

单位名称:盘锦市兴隆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冯凯 

电话:17542774447

E-mail:35440960@qq.com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盘锦德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总部生态城·总部花园A5-11-2 

联系人:李兆宝

电话:17640594768

E-mail:pjdsw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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