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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政发〔2019〕40号 关于刘庆鑫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6 浏览次数:1653

关于刘庆鑫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垂管部门:

经区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陈忱同志任兴隆台区发改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吉众同志任兴隆台区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婉莹同志任兴隆台区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刘庆鑫同志兴隆台区惠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李新华同志兴隆台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崔潇月同志兴隆台区工信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19年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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